證監會放行房企公司債為誤傳 地產融資仍全面收緊
房地產類公司債仍未放鬆,繼續收緊。
2017年2月16日,A股上市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601992.SH,簡稱“金隅股份”)公告稱,於2月1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批複,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40億元的公司債券。
公告顯示,該次公司債券採用分期發行方式,首期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其餘各期債券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
對此,有媒體報道稱,此為時隔3個月,證監會再次放行房企公司債。
事實究竟如何?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房地產類公司債實際上仍未放行。
金隅股份40億元小公募非房企類公司債
“我們專門問了交易所,金隅股份(發行公司債)算是建材類公司,不是房地產類企業發行公司債”,滬上某券商固收人士表示。
在交易所市場發行公司債融資,須遵循2016年10月發布《關於試行房地產、產能過剩行業公司債券分類監管的函》,其中規定:房地產業分類監管適用於申報公開發行或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房地產企業。房地產企業的認定標準參照上市公司行業分類的相關指引執行。
金隅股份曾於2016年發行50億元小公募、50億元私募類公司債券,按其此前分類,金隅股份所屬行業為“非金屬礦物製品業”,經營範圍包括“製造建築材料、傢具、建築五金;木材加工;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銷售自產產品”。即金隅股份並非以房地產為主營業務的公司。
“目前,純地產類公司債還是沒有放行,只有公司自己帶地產業務但地產業務非主營業務的才能發行發行公司債。”前述固收人士表示。
地產類公司債只見受理,謹慎放行
只見受理、反饋,不見發行,是最近三個月房地產類公司債的現狀。
2月14日,上交所在給青島海信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24億元小公募的反饋中,繼續要求房企進一步披露是否屬於分類監管認定的房地產企業,是否存在不得發行公司債的相關情形,是否屬於“關注類”等。
21世紀經濟報道此前報道,監管層仍在受理房地產公司債申請,但迄今仍未有住宅類地產公司債放行。
從房企公司債反饋意見看,交易所目前仍在受理房企公司債發債申請,但自2016年11月以來,除四大AMC之一的華融資產旗下華融置業獲批發行小公募債券外,多家房企公司債發行顯示為“中止”或“終止”,其餘房企申請發債顯示為“受理”或“已反饋”但未見放行。
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禁止投向16城市
除了公司債,近期私募資產管理計劃也被禁止投向住宅類地產項目。
近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研究制定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範第4號-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該文件規定,投資于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熱點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暫不予備案。
具體來說,房價上漲過快熱點城市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廈門、合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天津、福州、武漢、鄭州、濟南、成都等16個,將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適時調整範圍。
上述條款目前只涉及普通住房房地產項目融資,投資于商業地產項目,保障房等並不受影響。
根據《備案管理規範第4號》文件,禁投房地產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包括五類:一是委託貸款;二是嵌套投資信託計劃及其他金融產品;三是受讓信託受益權及其他資產收(受)益權;四是以名股實債的方式受讓房地產開發企業股權;五是協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認定的其他債權投資方式。
住戶貸款高位或引發進一步緊縮政策
2月16日,國際評級公司標準普爾發布報告稱,短期內政府可能會繼續調控房地產市場,以抑制房地產價格。事實上1月新增住戶貸款處於高位,或將引發進一步的緊縮政策。
標普全球評級信用分析師黃馨慧表示,我們認為上述融資限制將削弱中國房地產開發商的替代性融資渠道,並增加其現金流壓力。過去許多開發商藉助資產管理產品融資,共同收購土地或開發新項目。上述禁令將限制該融資渠道,開發商需更加依賴合同銷售產生的內部現金,以投資新項目或現有項目。
報告稱,儘管2017年1月新增中長期住戶貸款在新增貸款中的比重降至31%,低於2016年10月的75%,但新增中長期住戶貸款同比增幅仍達到32%,環比去年12月增幅達到49%。這表明儘管目標城市的銷售已降溫,但樓市熱度已蔓延至非目標城市。因此政府可能出台更多調控政策,以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活動。
在此情況下,市場整合將加速,大型開發商將繼續擴大市場份額。這是因為大型開發商擁有更多可售資源,更高的地域多元化程度,以及更強的銷售執行能力,即使在房地產業放緩情況下也能保證良好的合同銷售。鑒於銀行貸款向優質客戶轉移的步伐可能加快,強勁的合同銷售對於開發商維持良好的銀行貸款融資渠道亦十分重要。
- 🔥免費PC翻牆、安卓VPN翻牆APP
- 🔥靈魂之謎|中華文化|治國大道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臉書專頁
粉絲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