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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住限購!在建在售「商辦」不得賣給個人

2017年03月27日 0:35 PDF版 分享轉發

傳聞已久的商改住產品限購終於大棒落下。

中國網、央視網等媒體報道,北京今日正式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明確在建在售“商辦”不得賣個人。

公告指出在建商辦類項目的銷售對象和再次銷售對象均為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本次公告前已銷售的商辦類項目再次上市出售時,可以銷售給個人,但需滿足名下無房繳社保/個稅滿五年兩個條件。

公告還嚴格規定,開發商、中介和不得違規從事或協助商改住產品的建造、銷售和購買,違者將給與重罰。

以下為公告原文:

《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範本市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公告如下:

一、商業、辦公類項目(以下簡稱商辦類項目)應當嚴格按照規劃用途開發、建設、銷售、使用,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等用途

二、開發企業新報建商辦類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於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規劃部門不予批准。

三、開發企業新建的商辦類項目,應當按照批准的規劃用途建設、銷售,違反規定的,規劃國土、住建部門依法處理。

四、開發企業在建(含在售)商辦類項目,銷售對象應當是合法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購買商辦類項目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不得將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時,應當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五、本公告執行之前,已銷售的商辦類項目再次上市出售時,可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也可出售給個人,個人購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名下在京無住房和商辦類房產記錄的。

2、在申請購買之日起,在京已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

六、對規劃用途為商辦類的房屋,中介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宣傳房屋可以用於居住。對違規代理商辦類房屋銷售或者虛假宣傳商辦類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機構,依法註銷機構備案,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七、商業銀行暫停對個人購買商辦類項目的個人購

八、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發企業將新開工的商辦類項目違規改為居住用途的,一經查實,規劃國土部門依法收回土地,商業銀行對該企業在本市所有項目暫停授信。

九、開發企業、中介機構違反本公告依法受到處理的處罰信息納入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與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執行。

2017年3月26日

全國最狠調控

北京近期的大漲引發監管連出重拳。

3月1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北京強化樓市調控措施,實施“認房又認貸”,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60%。同時將加大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確保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價環比不增長。

3月24日,央行今日發布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商貸和公積金均按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

華爾街見聞對比北上廣深四大一線城市的調控措施發現,調控升級后,北京幾乎成了全國調控最狠的城市。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也認為,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六成的管控方式比較嚴厲。認房認貸方面北京也比上海更嚴。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知情人士稱,北京樓市“3·17新政”頒布后3個月內,若房價仍舊單邊上揚,政府會考慮出台更為嚴苛的政策,抑制不理性上漲,維持房地產市場的穩定。

調控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繼續提高首付比例、全面取消房貸優惠、縮短貸款年限、打擊取締哄抬房價的不法中介機構等。

來源:華爾街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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