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的腐敗是一個國家走向沒落的徵兆,很多君主都意識到這一點,所以歷代王朝以來,平定天下后君王就會開始設置各種機制防微杜漸。在歷史上,貪污懲戒力度最強的便是明朝朱元璋時期,據不完全統計,朱元璋所砍下的貪官的頭多達十五萬個,可以算得上中國一個縣城的人口量了。從政三十年,殺貪官無數,足見朱元璋對貪污腐敗官員的仇恨程度。但是,事實上,朱元璋對於貪官的懲戒並沒有讓這些敗壞風氣消失。相反,雍正帝卻用了簡單的三招就將貪官制服。今天,小編將為大家介紹,古人是如何「打老虎」的。
農民出身的他,對於國家的建設十分看重。吸取元朝滅亡的教訓,他深知,要想將一個國家打理好,每一個部門就必須是透明的。重典治吏是明朝初年的「重頭戲」,皇帝認為當時社會的主要矛盾起因是因為綱紀鬆散、官員懶散,百姓民不聊生才有這麼多的起義軍攻打前朝。要想自己避免重蹈覆轍,防止與自己出身相似的起義軍造反,整治官吏必須嚴苛執行。
因此,朱元璋制定了一系列周翔縝密而嚴厲的法律,主要打擊貪官。他昭告天下,頒布了歷史上最為嚴厲的懲戒制度。其中有一條就是:若有官員貪污銀兩達到六十兩或以上者,不問官職、不問原因、不理求情,一律當斬。這條法律可以說想當嚴重了,六十兩,如此少量的銀兩就會引來殺身之禍。若是當今的貪官放在明朝不知要死多少回。不僅法律嚴苛,連刑罰也是令人髮指。
比如:劊子手將貪官綁在發燙的柱子上,然後用刀一絲一絲割下犯人的肉。后又炭火燃燒,前有匕首割肉,能想出這樣的刑罰真是煞費苦心。還有一種方法更是慘不忍睹。他們將犯人處以死刑后,剝下犯人的皮囊,裹在一個稻草人身上,隨後將其遊行視街,以警世人。
然而,即使在如此嚴厲的懲罰制度下,仍有人燈下作案。有些官員不顧法律,仍然我行我素,大肆貪污。那麼在如此大的刑罰下還有官員明知故犯呢?
明朝官員的俸祿過低是原因之一。一品官一個月能拿八十七石,二品官員只佔一品的四分之一,七品官員連十石都沒有超過。換算今天的人民幣,一個縣城的縣令能拿到的工資不足一千元。倘若他們不貪污,又如何撐起他們是朝廷官員的面子?又如何養活府里的老老少少呢?
貪污懲戒有方的還數清朝的雍正帝。與朱元璋一樣,他也殺了不少貪官,然而在殺了貪官后,雍正還有進一步措施,那就是拿貪官的後代開刀。你若貪污,那麼你的子孫後代已是一輩子的窮人。雍正深刻意識到,有些貪官知道自己活不久了,就故意搜刮錢財,藏在家中,給後代享用。即使自己沒有享福,也不能虧了自己的子女或者孫子孫女。
所以,與朱元璋截然不同的事,明太祖玩的是皮肉之苦,而雍正則是連根拔起。
我們可以概括一下清朝治理貪官的主要方法,主要分為三步:首先收回其官職,其次翻倍索賠貪官的錢財,最後進行「抄家」。每一步都將貪官往死路上逼。
罷官,只是為了讓這些貪官沒有了權力,以免留下空隙讓其尋找他們幫忙。索賠,當貪官所貪污數額查實后,無論貪官身居何位,官職多大,一一賠款,假使有人作假,一同賠款。最後的抄家才是雍正最終的目的。
貪官是永遠不知悔改的,一旦起了貪心動了邪念嘗了甜頭,就一發不可收拾,之所以將後代也一同殺害,是為了防止後人伺機報復。
關於刑場刑罰,雍正帝也有「創新」。貪官問斬的那一天,觀賞者不再是不痛不癢的平凡百姓,而是與處以死刑貪官在官場上的「好朋友」。當觀眾席上的那些官員看到此刻血肉模糊的一幕,心中定將緊張、害怕。由此,不敢做錯事。
於是在雍正即位頒布一系列的措施后,僅僅五年,國庫的銀兩就大大增加,官員各個兩袖清風,最重要的是社會風氣逐漸良好,搜刮百姓的現象也呈下降趨勢。所以關於貪官的記載,清朝的史書上,文字極少,後人對於雍正帝的防腐措施也大加讚賞。
來源:奇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