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指控蘋果日報誹謗 發律師信保留追究權力
2017年02月24日 15:33 PDF版
香港特首梁振英,通過律師再次向《蘋果日報》發出信,批評該報最近兩篇報道失實,稱他在澳洲UGL公司一事中,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要求不能再刊登涉及他貪污的指控,並於報章及網站刊登撤回報道聲明,內容須經梁審批,又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梁振英繼前日透過特首辦發表聲明,點名批評《蘋果日報》于2月21日一篇題為「政協副主席不獲豁免起訴」的報道失實,23日再次透過律師行發出律師信指,批評除了以上的報道及本月19日另一篇報道,連同去年九月題為「追究梁振英貪腐是首要工作」的社論,均對他本人構成誹謗。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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