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憲法裁判做判決彈劾成立 朴槿惠總統被罷免
韓國憲法裁判所星期5就國會提交的朴槿惠總統彈劾案作出判決,宣告彈劾成立,朴槿惠總統被罷免。由此,朴槿惠成為了韓國歷史上的第一位被彈劾下台的總統。
星期五開庭的憲法裁判所,對於起訴方提出的13項有關朴槿惠總統 的彈劾內容,代理所長李貞美法官將此歸納為5個大項目,一一地表明了憲法裁判所的意見,以及對個別內容的各個法官的不同意見。
對於文化體育部部長和局長等人被辭職的內容,雖然對公務員的任免有濫用職權的嫌疑,但是起訴方未能提供朴槿惠總統對此濫用職權的證據。
《世界日報》因報道圍繞總統的周邊人士,其社長趙澣圭被迫辭職,這一過程雖然有阻礙新聞自由的嫌疑,但是沒有朴槿惠對此作出指示的具體證據,所以不構成彈劾的理由。
對於「歲月號」事故,根據憲法規定,朴槿惠作為總統有其保護國民的生命和財產的義務,但是這隻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沒有具體的執行標準,所以可以埋怨總統的不作為,但是憲法裁判所認為,這不構成彈劾的理由。
對於閨蜜崔順實謀取私人利益的活動,朴槿惠在總統任期里一直對此提供支援,隱瞞崔順實幹預國家政策的事實,否認國會和媒體對此的指責,這一行為嚴重地違法和違背憲法精神。另外,朴槿惠利用總統特權拒絕接受特檢組的調查,拒絕對青瓦台的搜查。憲法裁判所代理所長李貞美說(錄音),他說:「根據憲法裁判所所有法官一致的意見,我在此宣布對彈劾案的判決。憲法裁判所判決罷免被彈劾的朴槿惠總統。」
李貞美法官在判決里還表示,總統未維護憲法精神所造成的損失,和罷免總統可能出現的損失,比較兩者的輕重,憲法裁判所認為,維護憲法精神更為重要。
根據憲法裁判所的決定,朴槿惠在上述判決之後立即失去總統的職權,回復平民的身份,需要搬出青瓦台,對於涉嫌濫用職權和幫助受賄等行為將面臨檢察的調查。
在朴槿惠總統被罷免之後,根據憲法規定,韓國必須在此後的60天之內進行總統選舉。
已表示將參加總統選舉的多名參選人當中,據民調公司Realmeter于星期四進行的民調顯示,共同民主黨的文在寅以36.1%支持率領先,代理總統的黃教安排名第二,其後是忠清南道道知事安熙正、城南市長李在明,和國民之黨的安哲秀。
特約記者: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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