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23歲成員陳文威,因去年6月3日未經港鐵書面特准,在深水埗港鐵站內派發「六四晚會」傳單,違反港鐵附例遭票控,周三(15日)在觀塘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1,000元,被告其後在庭外表示對裁決非最滿意,考慮提出上訴。
港鐵附例禁止任何人未有港鐵書面准許下,在港鐵範圍內派發傳單,辯方審訊時指有關限制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市民表達意見及言論自由的權利。
裁判官朱文瀚表示有關條例並無違憲,憲法賦予的權利並非絕對,而是可依法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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