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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禁摩 車被扣給錢即贖回 民眾質疑警方涉嫌斂財

2017年03月21日 0:27 PDF版 分享轉發

在廣東的,一居民日前指控警方將他買的無牌扣押,有人讓他繳納600元錢后順利贖回。他認為,警方涉嫌以扣車斂財。官方通報回應稱,將對涉事進行查處。有的民表示,這一問題在當地十分普遍。有評論認為,這是警方對私人財產權的侵犯。

東莞「禁摩」已有多年,但摩托車在東莞仍未絕跡。在東莞生活的張先生日前控訴稱,他為了工作方便買了一輛摩托車,被橫瀝鎮新四村輔警查扣,之後繳納了600元就順利將車領回,而在附近有許多無牌摩托車仍能自由行走,

「新四村派出所的兩位輔警,逮著我的摩托車了,給我開了張單,把我的摩托車收走了。當他們把我的摩托車騎走之後,旁邊就有一個人跑上來說,出600塊錢就可以幫我把摩托車拿出來。我現在的問題是:第一,每天的輔警在巡邏的時候,跑摩的的摩托車就在旁邊,從來不過問,為什麼?人家說了,裏面有關係,我想問下,現在是法治社會還是關係社會?第二,我沒有提供任何證明,就花了600塊錢就把我的摩托車拿出來了。我想問下,誰放的車?誰簽的字?為什麼不按規章制度辦?拿錢就可以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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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質疑,警方此舉涉嫌變相斂財,

「你們是在變相斂財,老百姓的錢就是被你們這樣搜刮的嗎?你們每天上班,拿著老百姓的俸祿,卻乾著這樣的勾當,這和土匪有什麼區別?難道現在的警察、現在的輔警不是為人民服務,都是為人民幣服務的嗎?」

橫瀝公安分局3月17日就此發布通告稱,張某通過朋友找到社會人員王某軍,王某軍獨自收取600元好處費后,找到當地派出所輔警楊某說情。楊某在未經派出所領導審批的情況下,私自將被查扣的摩托車放還於王某軍。目前,公安局依法對王某軍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退回600元給當事人;依法扣押張某的無牌摩托車;對輔警楊某將嚴格按照紀律制度處理。

而東莞市民單先生向本台表示,這一現象在當地十分普遍,

「這是普遍的情況。摩托車扣了,拿出幾百塊錢馬上就可以拿出來。他們亂作為,我們都沒辦法。按照規定都是禁摩的,但是政府說一套做一套。」

截至去年8月,東莞範圍內登記的摩托車已全部達到強制報廢標準。但2017年首兩個月,東莞全市發生的涉及摩托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仍有298宗。

廣東維權律師認為,「禁摩」本身就是對公民財產權的一種侵犯。隋牧青質疑「交錢贖車」的背後有政府的默許,

「第一,禁摩托車本來就是相當不合理的做法,是非法侵犯公民財產權的做法;其次,摩托車可以給錢就拿回來。我懷疑不是個別人的行為,不是個別人撈點錢的問題,可能是政府行為。現在東莞的經濟衰落非常厲害,所以不擇手段斂財。」

目前中國多個城市都有「禁摩」令,有網民批評道:普通老百姓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普通老百姓的公路享受權只有拿錢坐公交車。除此以外,公路只能讓有車的人走。種種跡象表明,如今已成為有錢人的時代!

(特約記者:揚帆/ 責編:石山、嘉華)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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