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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峰案招遠看守所開庭 轉髮網貼被例主要證據

2017年03月24日 0:27 PDF版 分享轉發

中國大陸,因轉髮網帖而被控「」的網民被控「罪」案,3月23日在山東省招遠市內開庭審理。王江峰的妻子作為案中證人卻被拒絕出庭。庭審進行兩小時,被告代理律師為王江峰做無罪辯護。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再審。

被稱為「網上言論成呈堂證供」第一案的網民王江峰「尋釁滋事案」,3月23日上午九點許,在山東招遠市看守所內開庭審理。王江峰的妻子孫文娟當天上午告訴記者,她被拒絕以證人身份出庭,其餘6人獲准旁聽:

「我們剛才8點45分開始辦理旁聽手續,發生了一點小衝突。他們只准三個人進去。我們的李律師進去跟他們協調,他們再允許增加三到四個人去旁聽。我進去之後,因為我是證人,又被攆出來了。所以家屬只有兩個人旁聽。後來增加了四個圍觀者,現在進去旁聽的是六個人」。

中午11點零5分,法官宣布休庭后。王江峰的之一李永恆接受本台採訪時說,上午的庭審圍繞控方出示的電子證據,進行舉證。律師則要求控方具體說明其當事人共發出幾條違法言論,對方含糊其辭,無言以對。他說,法院最後決定擇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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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的舉證還沒有完成,律師下一回要把電子證據每一份都核實。所以因為這個休庭。主要是(王江峰)在微信及QQ群發表的意見等,我們要一份一份的核實是在什麼時間發表的,什麼內容,我們都要看一下」。

李永恆說,控方指被告人王江峰發表的網貼有詆毀的成分:

「檢察官也沒有指單獨是哪一條寫的(違反),我們讓他固定(證據),要說明是哪一條帖子,哪一句話或哪一張圖片,然後就休庭了」。

記者:控方主要指哪幾條?

回答:他沒有說條數,只是說多次,他用了一個籠統的概念說多次發表了什麼。我們對「多次」(表述)不同意,我們要求具體落實多少條,多少張照片。他的起訴書就是說(王江峰)詆毀、謾罵、敵視國家領導人和現任國家領導人。

李永恆律師說,他和另一位辯護人祝聖武律師,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當天有十多人到看守所外聲援王江峰。王的妹妹在庭審之後對記者說,她在旁聽之後感覺到,她哥哥其實根本無罪:

「通過這次旁聽,我感覺我哥哥做的這些,確實沒有罪。公訴人提供的那些內容,根本構不成我哥哥被控的尋釁滋事犯罪」。

去年9月9日,王江峰被招遠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同時被抄家。他的三部手機和一部電腦主機及很多上訪材料被抄走。28日其家中再度遭警方查抄。兩周后,招遠市檢察院批准將其逮捕,目前羈押于招遠市看守所。此案原定於2月20日首次開庭,但法官庭前4天通知家屬,導致家屬來不及委託辯護律師。不過,上次開庭10分鐘就休庭。

網路活躍人士王江峰曾是招遠市蠶庄供銷社主任,2003年被因職務侵占罪判刑6個月,緩刑一年。王不服判決,堅持申訴,被多次行政拘留。地方當局甚至在2013年對其作出勞教一年的決定,理由是王江峰到聯合國開發署上訪,后在同年七月將其釋放。他此次被起訴前,當地公安指他操縱訪民上訪。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石山、嘉華)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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