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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居民樓遭400人強拆

2017年05月01日 22:19 PDF版 分享轉發

壯族自治區市星光大道14號居民樓,4月28日遭到地鐵施工方近400人強行拆除。據被戶居民5月1日稱,拒絕搬遷的25戶居民,其中近二十戶被迫簽下承諾書,但未收到拆遷補償合同。拒絕簽署承諾書的居民被者拖出屋外,進行強拆。

南寧市星光大道14號居民樓於4月28日遭到數百人強拆。該居民樓住戶吳先生告訴自由亞洲電台,兩名住戶被強拆人員拖出屋外控制,其後整棟居民樓遭強拆:「28日早上七點多鍾,他們就來了。因為很多人已不住在這裏了,已經被嚇壞了,不敢住在這裏。還有一家兩公婆就被幾個人敲門進去,把他們拖了出來,不知道拖到哪裡去,後來房子被強拆了」。

吳先生說,當天去了近400人,包括公安、城管及穿黑衣的強拆人員:「我們前面站了300人,還有外圍的人,最少也有三、四百人。兩架鉤機同時,一前一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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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住戶楊先生稱:「我們有一個業主被抬出去了,好像有兩戶。然後把你拉到別的地方去,當天就把他們放了」。

記者:有沒有簽署協議?

回答:沒有簽,不平等,我們就不簽字。我也沒有簽,房子被強拆了,沒有辦法,政府太強勢啊。

住戶表示, 2014年開始,當局要建地鐵二號線出入口,征遷7棟居民樓。但居民要求當局按照國務院相關文件內容先進行安置,再拆遷,但被拒絕。而拆遷辦給出的補償價格是每平米住房補償6800元到7000元。2016年,居民要求當局參照當年周邊商品房價格進行補償,但該要求不被接納。

4月中旬,住戶接到拆遷辦通告,限他們於19日前搬遷,否則將予強拆。住戶劉女士對記者說,在當局的壓力下,大部分人已經簽字同意,但拆遷合同至今沒有拿到:「之前他們說20日要強拆,由於我們大家都怕,所以都簽了字,簽字之後,我們都搬出來了。不過我們26日簽字的,到現在都沒有拿到合同。已經簽了18戶,還有六戶沒有簽」。

劉女士說,當局向居民承諾五年之內,提供安置房,但時間太久,擔心當局變卦:「承諾書裏面,政府所承諾的時間太長了,4年8個月,如果說在這個期間內得不到安置,還有一年時間,加起來5年8個月。我們擔心以後拿不到房子」。

當地居民稱,他們曾就當局強拆,狀告拆遷辦違法拆遷,至今法院未作出判決。居民批評政府借「建地鐵二號線出口」的名義,徵收他們的土地。實際上,地鐵出口的紅線圖並不包括他們居民樓範圍。政府想將該地塊用作商業開發。

居民稱,兩年來,施工方雇傭的保安員用欺騙、恐嚇等手段向住戶施壓,逼迫他們接納政府單方面開出的補償條件。此前,拆遷辦曾出動公安、城管及保安等一百多人前來強拆,住戶撥打110報警,但警方不出警。這次當局又以「危房」名義強拆房屋。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石山、嘉遠)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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