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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德紹地區法庭對李洋潔被暴力強姦謀殺案進行第三十二次庭訊

2017年06月07日 23:45 PDF版 分享轉發

五月二十三號、二十九號和六月六號,中國留德女被暴力進行了第三十次、三十一次和三十二次庭訊。

去年五月十一號,在東部德紹地區發生了中國女留學生李洋潔被暴力強姦謀殺案,去年十一月二十五號正式開庭審理。近日,五月二十三號、二十九號和六月六號分別進行了第三十次、三十一次和三十二次庭訊。當地電台、電視台及報紙繼續對這個案件的發展做了詳盡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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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德意志報及當地電台報道說,六月六號的第三十二次庭訊中,男被告第一次剃光頭出現在上,旁聽席的觀眾對此發出厭惡的低語。開庭后,法官首先宣讀了醫生開具的證明,證明男被告的母親(Ramona S.),德紹地區的一位官,因病而無法出席庭訊。但是這立即受到和李洋潔父母的律師佩茨訥的強烈質疑。他們表示,對於她在如此長的時間中始終不能夠接受庭訊,是不能接受的。檢察官提出,男被告母親的聽證對於案件是重要的,要求她一定出庭,必要時可以讓她的兒子在法庭上暫時迴避,觀看錄像。律師佩茨納更進一步提出,我們想要弄清楚,為什麼這位女警官在案發後到屍體發現前,和她的兒子通過四十多次電話。報道說,究竟男被告的母親,這位女警官是否能夠親自出庭,法院將有兩周的時間審理檢察官和律師的申請。

第三十二次庭訊大約進行了三十分鐘,而據報道說,五月二十九號的第三十一次庭訊進行的時間更短,只有七分鐘。在第三十一次庭訊中,首先法庭確認了第三十次庭訊時,受害者父母正式提出的要求賠償的申請。然後宣讀了兩位被告記錄在案的違法行為。男被告有過六次違法記錄,並且在二〇一六年年曾經被判六十天拘役罰款六百歐元。女被告則有三次違法記錄,在二〇一五年因欺騙國家被判二十天拘役罰款二百歐元。

在七分鐘的開庭中,法官還公布了接下來的庭訊時間表,最終法院將會在八月四號宣判。

據記者了解,這個案件的審理及發展除了繼續受到地方媒體的關注外,五月二十九號,在德語世界最具影響報紙之一《南德意志報》刊登了題為「李洋潔家庭的質疑」(作者:Annette Ramelsberger)的文章,文章談到,整個審判讓人感到混亂,被告並沒有對他的暴行表示任何悔意。

(特約記者:天溢 / 網編:郭度)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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