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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NGO新法出台半年 外國組織在華公益層層受阻

2017年07月08日 5:56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記者/主持人:

來源:美國之音,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中國政府出台《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半年,許多外國NGO無法完成註冊

中國政府出台《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半年,許多外國NGO無法完成註冊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已經施行半年,多數國際非政府組織(NGO)由於無法完成強制註冊和登記要求而不得不中止運作、取消活動、失去合作夥伴,有些在灰色地帶暫時留守,中國一些地區的教育、醫療和環保工作因此受到阻礙。

常駐NGO註冊率不到五分之一

許多外國非政府組織表示,中國新出台的NGO管理法讓它們在中國的運作變得更難。

動物福利組織國際人道協會(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今年無法像往年一樣參与「玉林狗肉節」的犬只救援。該協會的國際媒體部主任溫迪·希金斯(Wendy Higgins)對路透社表示:「我們試著達到的標準,但是在我們獲得正式批准之前,我們沒有辦法讓國際人道協會的員工派到當地工作,為我們夥伴組織提供的資金援助也暫時被凍結了。」

中國公安部的官方數據顯示,目前只有139家外國NGO的駐華機構登記獲得批准。

中國政府估計,7千家外國NGO在中國開展不同規模的活動,研究中國NGO的學者估計,其中1千家左右的外國NGO在中國進行長期運作,因此需要登記註冊。

「業務主管單位」不敢管、不願管

中國的境外NGO《管理法》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需要在經過中國「業務主管單位」批准具體的資金和運作細節才能獲得備案,對許多外國NGO來說,找到自己對應的業務主管單位是最難過的一關。

《管理法》說,中國國務院公安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領域和項目目錄,公布業務主管單位名錄,為境外非政府組織開展活動提供指引。

》星期五報道說,許多業務主管單位名錄上的政府機關不願意充當外國NGO的主管角色。

《南華早報》援引美國律師協會(ABA)全球法治項目主任伊麗莎白·的話說,一些政府部門對充當主管角色抱有疑慮。安德森說:「一大部分原因是, 『業務主管單位』究竟意味著什麼樣的職能、執行並維持與外國NGO這樣的關係安排應該遵循哪些程序和政策,這些部門沒有得到明確的指示。」

、勞工權、法制領域阻力最大

登記備案中遇到最多困難的境外NGO可能要數「敏感政治領域」的外國組織和團體。《南華早報》說,倡導人權、維護勞工權益和推動法制的外國NGO至今沒有成功註冊的案例。

《管理法》禁止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從事或資助政治活動和宗教活動。

美國律師協會的全球法治項目已經把在中國的運營部門轉移到香港。該項目主任安德森說,這是因為中國收縮政治環境,對外國NGO的審查加重,境外NGO《管理法》如何實施存在不確定性。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教授安子傑(Anthony J. Spires)說,中國的監管機構必須衡量監管的政治風險與獲取潛在利益之間的平衡。

安子傑對《南華早報》說:「政治自由和人權組織中的一些已經離開中國,一些還在考慮其他選項。有些組織會繼續留在中國,不顧這部法律繼續工作,也不會去註冊。」

灰色地帶 繼續留守

許多沒有成功登記設立代表機構的外國非政府組織選擇臨時備案的方式繼續在中國工作。一家不願公開名稱的法律維權領域的外國NGO計劃繼續以臨時備案方式繼續為他們的在華夥伴提供資金。

這家NGO的中國項目主任對《南華早報》表示,由於不確定性太高和政府手續繁瑣帶來的壓力,臨時許可不是長久之計。這名主任說,他們的精力和耐心拖不了一年就會消耗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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