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微信公眾號「刑事案例參閱」公布了一份落款為新疆高院的刑事判決書,介紹了一名新疆穆斯林因在微信群中教人祈禱,被判刑兩年的案例。
案件透露,在去年6月,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回族男子黃世科,因分別在名為」穆斯林禮拜」、」梁堡道堂文化學習」等百人微信群中,通過語音教他人做禮拜,講解《古蘭經》里有關古爾邦節宰牲的目的等內容,被當地縣公安局控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后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羈押于伊寧縣看守所。
黃世科不服上訴,新疆高院終審認定,微信群里人數眾多,他在微信這一「非宗教活動場所」進行講經、教經,擾亂了「正常的宗教活動管理秩序」,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因此維持原審判刑二年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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