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十月一日起將實施國歌法。廣電總局要求新聞媒體在重要國家法定節日及紀念日播放國歌,並且積極宣傳和普及國歌。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29日在其網站發布通知,規定在十一國慶、五一國際勞動節等重要國家法定節日、紀念日,中央、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於北京時間上午10點整在其主頻率、主頻道播放國歌」。通知要求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對「國歌法」和國歌的宣傳,宣傳國歌歷史和精神內涵,普及奏唱禮儀知識,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唱國歌、愛國歌,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此外,通知還要求相關單位做好對新聞媒體、出版物、電影、電視劇等有關國歌使用的審核,防止出現國歌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等情形。
責編:吳晶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