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名市民,被控於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執達吏和警方在旺角的清場行動的案件,所有人罪名成立。香港電台報道說,20人中不認罪的9人,包括社民連黃浩銘,全部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名成立;另外11人,包括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之前已經選擇認罪,法庭擇日聽取求情和判刑。
法院的判詞說,媒體對法庭發出禁制令和清場進行了大量報道,任何人都不大可能錯誤理解局面。被告各人身處現場,令清場工作倍添困難,嚴重干擾司法工作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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