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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人士陳明燕二審維持原判入獄4年

2017年11月09日 20:07 PDF版 分享轉發

在囚的四川維權人士燕,周三(8日)被雅安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法庭早前四年原判.親屬和代理律師指,這是當地官方對其帶頭上訪的報復。(黃小山 / 程文 報道)

的代理律師常伯陽對本台稱,雅安雨城區法院一審時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陳明燕有期徒刑4年,此次二審只是走過場,2個小時不到就直接宣判。

他說:開庭我感覺純粹是走過場。開庭到11點,從9點,中間休庭了10分鐘,後來恢復開庭,直接就宣判了,維持了原判,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了4年嘛。

而陳明燕的妹妹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透露,二審中,律師要求出示陳明燕所謂的犯罪證據,他們拿不出來,也不允許證人出庭,直接就宣布維持原判。她表示,官方這樣做,其目的還是打壓陳明燕,因為她一直帶頭上訪。

她說:就因為我姐是雅安人士的領頭羊,他們就像這樣打壓她。看守所裏面,那裡面的管教授意那裡面的牢頭獄霸,對她進行身體上的虐待,精神上的摧殘。後來常伯陽律師寫了信投訴他們嘛,然後,現在至少不敢公開虐待她。

陳明燕的妹妹還透露,陳明燕被關押期間,狀態一直很不好,還一度絕食自殺。此外,在關押期間,也一直禁止家屬會見,她只能委託律師前去見她。

她說:開庭的時候,我見她精神狀態 也不是很好。她身體本來就不好,再叫上我姐的這個案子本來就是一個冤案嘛。她在裏面有段時間想要自殺,然後絕食。今天我姐開完庭后,她說要求會見我,法官也不允許。我姐關在裏面到現在為止,我一次也沒有見著。

另據當地維權人透露,為了維穩,此次二審當地官方除了少數家人可以進入法庭外,安排了很多公職人員佔據旁聽席。他們于周二就開始申請旁聽,但法院以旁聽席位有限為名,拒絕他們申請。

本台記者致電雅安市中級法院求證,但該院人士拒絕接受採訪。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員也拒絕就此事表態。

陳明燕因拆遷維權,並成為當地的帶頭人之後,一直成為當地重點維穩對象。 2015年底,因在微信朋友圈發了一張前國家領導人的圖片,即被抓捕。 今年6月1日,雅安市雨城區法院一審、以邪教罪判刑4年。陳明燕在關押期間,曾一度因而取保,但一審后即被收監。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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