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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買單 城管配專職駐隊律師

2017年11月13日 23:11 PDF版 分享轉發

大陸、住房部,出台規範文明執法的意見,為引入專職駐隊律師。國內有律師認為,律師說話給人專業感覺,但要化解城管與民眾的矛盾,並不容易。(馬立克/何山 報道)

法制網周一 (11月13日)報道,廣東、山東等地創新城市治理方式,引入律師參与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律師參与城市管理(即城管)執法主要採取聘請「律師駐隊」的模式。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與簽訂服務協議,由律師事務所指派一名以上的專職律師常駐城市管理執法隊伍。

根據大陸司法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下達的文件,(《關於開展律師參与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意見》),官方建議在更大的範圍,引入律師參与城管執法,稱是要規範文明執法、提高行政處罰效率、減少暴力抗法和爭取人民群衆理解與支持。日後,律師將與城管、拆遷隊、城建、城市規劃等執法隊一同出動。

廣州律師吳魁明對本台分析,律師進駐城管,是要化解城管與民眾的矛盾,但談何容易。

吳魁明說︰現在這個土地、房子拆遷 矛盾很大。政府買單專業律師提供服務,他們的目標是化解這個矛盾。其實我覺得這個矛盾是化解不了的。一般老百姓覺得律師說話有點專業,就容易使那些人相信一些嘛。

資料顯示,城市執法隊配置律師的試點工作,4月開始籌備。今年6月1日,沙河街道正式啓動律師駐隊,通過向專業律師事務所購買服務方式,聘請專業律師進駐執法隊。

大陸司法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下達的文件,顯示到了部委大力推廣期。官方文件並指,駐隊律師的預算納入財政支出,列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即由政府買單。至於城管駐隊律師,角色為民還是為城管服務,官方文件沒有說明。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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