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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殘障人士朱明建舉報官方招聘文員涉歧視

2017年12月06日 2:15 PDF版 分享轉發

近日,和平縣建向當地人社部門投訴,舉報市公安的有關招聘條款設置與崗位不相關的歧視性條件,排斥殘障和外地戶口人士應聘。

廣東省和平縣陽明鎮朱明建,本周日(12月3日)向珠海市人社局郵寄了一封舉報信。他認為,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隊在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員時,涉嫌違反人社部的規定,設置了與崗位不相關的歧視性條件,排斥殘障人士和外地戶口的人士應聘。

他在舉報信中表示,今年11月,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隊通過珠海人力資源網對外發布招聘消防文員公告稱,「因工作需要,香洲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名合同制消防文員」,其中的兩項資格條件涉嫌歧視,包括要求應聘者「身高160厘米以上,體貌端正,無殘疾,無重聽,無,無傳染性疾病」,以及必須是「珠海市本地戶口」。

有語言障礙的朱明建,本周二(5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採訪時稱:「對,對,因為我有。。。這些規定不公平」。

朱明建認為,上述資格條件涉嫌殘障歧視和戶籍歧視。人社局作為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就業促進法》,依法受理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他指出,這次招聘的是消防文員,而不是消防戰士。文職工作對於身體條件的要求與消防戰士不同,殘障人士完全可以勝任該工作,不應當限制殘障人士應聘。

長期關注中國就業歧視現象的民間組織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之一陸軍,接受本台採訪時稱,的就業歧視往往由帶頭:

「朱明建舉報的又是一個政府部門,他們所實施的招聘歧視,而且這個招聘歧視不是單純的歧視,而是多重歧視。既包括了對殘障人士的歧視,其中也包括了戶籍歧視。其實這些歧視現象在中國都是蠻普遍的,往往都是政府部門他們帶頭歧視」。

陸軍說,在中央政府制定的公務員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中,聽障及智障人士不能當公務員。在很多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也存在涉及戶籍歧視的條款。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隊招聘一名文員所設置各種歧視性條款,應該予以糾正。

今年8月,本台曾經報道朱明建就和平縣陽明鎮政府向該鎮小學發通知稱,戶籍不在該鎮的新生必須持《計生入學證明》辦理入學手續。朱明建就此向和平縣法制局提起該通知合法性審查。本台報道后,陽明鎮政府發出該通知作廢的聲明。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石山、何平 網編:李想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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