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中國「基本上」無冤假錯案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3月9日在人大會議上表示,現在中國基本上已沒有冤假錯案。但有維權律師人士認為,江必新的講法與事實不符,中國的冤案率與其它國家比較實際上偏高,這與公檢法缺乏制衡有關。
中國早前公布自中共十八大以來的最近5年,全國法院共糾正39起冤假錯案,涉及78人,部分被告已被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周五(3月9日)接受香港Now新聞專訪,他認為最近十幾年中國大陸已基本沒有冤假錯案,並建議設立司法人員問責制。
江必新:加強我們的隊伍建設,認真的落實司法審判責任制度,落實誰裁判誰負責。你可以看到我們現在糾正的一些冤錯案件,絕大多數或者基本上都是九十年代在嚴打運動發生的,近十多年來發生的可以說基本沒有。
近期被吊銷執照的前律師隋牧青對江必新的講法表示震驚:
隋牧青:如果一個神經正常的人怎麼可以這樣講話呢?在一個正常法治國家裡面,冤案率如果能超出1%或2%那都很高了。中國(的冤案率)可能是法治國家的10倍以上。中國講的是所謂公檢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約,事實上只有「配合」,沒有「制約」。關鍵是司法又不獨立,司法是完全受制於行政。這樣的情況下冤案不可能不多。
他認為江必新口中的司法人員問責制有積極意義,但必須有司法改革作為配套。
隋牧青:否則的話你單純追究也只是讓一些法官倒了霉。司法如果獨立的話自然就會有追究的責任機制。司法不獨立的話即使能追究責任,真正的責任者恐怕都是躲在背後了。
身兼全國人大代表的江必新在專訪中也提到,中國涉及民事或商業糾紛的案件判決執行率平均只有20%,他期望推動制定「強制執行法」。
江必新: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所以法律制定再好,如果沒有好的好的實施機制,那也只能束之高閣。其中我覺得確保法律實施一個重要的環節,就在於法院的判決、行政機關的決定能得到即時高效的執行。
山東前律師祝聖武認為,判決無法落實的情況,在中國大陸非常普遍。
祝聖武:比方說,執行法官他有很多手段去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住房、車、存款,這都是在合法的手段範圍,但實際上我們去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如果你沒有關係,這些手段他們都不會運用。他們會告訴你去自己提供財產線索,否則這案子就沒人管了。
他指這種現象是權力監督有缺失導致。
祝聖武:我確定的一點是,即便它制定「強制執行法」也解決不了問題。執行法官不依據執行法,直接剝奪執行申請人的權利,而你束手無策,這個法例就沒用了。以目前的政治形勢這一塊肯定會爛的更徹底的。
特約記者:高鋒/責編:石山/吳晶 網編: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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