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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派人士梁天琦被判暴動罪成 刑期待定

2018年05月20日 5:10 PDF版 分享轉發

高等法院星期五作出判決,認定組織「本土民主前線」前任發言人一項罪成;另一項暴動罪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再有一項煽惑暴動罪不成立。

現年29歲的梁天琦此前已承認在2016年期間犯有襲警罪行並曾因此入獄。此次法庭認定其犯有暴動罪,最高可判監十年。法庭將擇日宣布具體刑期。
2016年春節期間香港發生旺角騷亂,旺角騷亂的最初起因只是抗議衛生檢疫部門檢查街頭非法商販的行動,但很快演變成對港府及北京中央政府的抗議。衝突中警方一度對空鳴槍,不少警員受傷,數十名示威者被拘捕。騷亂中,主張香港獨立的「本土派」政治力量沖在第一線。檢方指控時任「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的梁天琦在騷亂中有暴力行為,「破壞社會秩序」,並涉嫌煽動他人暴亂。梁天琦的律師強調,梁天琦無意進行暴亂,他的行為只是為了保護香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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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梁天琦辭去了「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職務,並且在年底退出該組織,表示將花費更多時間陪伴家人。

責編:吳晶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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