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和外交部星期四聯合發布《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
公告說,凡是在今年12月31日前投案、如實供述罪行的人員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在公告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且隨後被引渡或遣返的人員將被依法從嚴懲處。
公告還鼓勵海外組織及個人積極舉報。經查證屬實后將給予獎勵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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