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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被擄走遭控虛報有人犯罪 林子健被裁定表證成立

2019年01月09日 20:33 PDF版 分享轉發

2019年1月9日,林子健(左)被證人質疑身上的傷痕,是自己造成。(網上視頻截圖)2019年1月9日,(左)被證人質疑身上的傷痕,是自己造成。(網上視頻截圖)

成員林子健前年聲稱被人擄走,其後被控虛報有人犯罪的案件,控方傳召專家證人作供,認為被告的傷勢可能是他自己造成,裁判官周三(9日)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控方周三傳召法醫科高級醫生賴世澤作供,指林子健肚皮上的十多條傷痕,全部平衡及集中處於同一位置,身體其他地方未發現有類似傷痕,與被人虐打的情況不同,相信他以右手揮藤條打自己造成;但辯方質疑林子健當時可能全身被麻繩以外的物料綁起而不能動彈,令施襲者打向同一位置。

賴世澤認為一般人自殘,會選擇方便、較無痛。

至於林子健大腿的傷勢,賴世澤指未見過每邊五個十字型的對稱釘痕,但引述文獻表示,自殘的人傷害自己後會感到安樂,這解釋林子健事後沒直接尋求醫治而是回家。

賴世澤作供指林子健的驗血報告,體內有鎮靜劑和的成分,但未能證明曾吸入揮發性氣體。

他指種種醫學證據顯示,林子健的傷勢是自己造成。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傳召專家證人作供。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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