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中國要聞

香港《國歌法》立法會首讀 引擔憂

23日就《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和二讀。法案規定,公開侮辱中國國歌的人士最高可被判處3年徒刑以及罰款港幣5萬元。事件引發極大爭議。

香港明報的報道引述政策及內地食物局局長聶得權強調,中國已於2017年通過,並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有憲制責任在本地實施《國歌法》。而港府以本地形式立法,體現出一國兩制。

路透社星期三的報道說,在立法會外的親北京以及泛團體分別舉起「維護國家尊嚴,指出立國歌法」以及「不歌頌的自由」、「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等標語,雙方還發生言語衝突。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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