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啟動反引渡措施 控告加國政府等「侵權」
在加拿大政府決定正式啟動對中國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程序之後,孟晚舟向加拿大政府丶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和加拿大皇家警察(RCMP)提出控告,指控這些單位去年在溫哥華機場拘捕她時,對她進行了非法搜查和審問,其過程「嚴重違反了她的憲法權利」。
孟晚舟的律師3月1日向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孟晚舟控訴加拿大政府「公職人員的不當行為和非法監禁」。訴訟書中提到,12月1日她在溫哥華機場被邊境服務局官員拘留,沒有對她說明原因丶沒有讓她接觸律師,只是以例行海關檢查為由,沒收他的手機和電腦,強迫她提供密碼,非法查閱裏面的訊息,故意不告訴拘留她的真實原因,在她被扣押3小時後,才宣布她被逮捕且有權聘請律師。整個過程讓她感到「精神痛苦丶焦慮和失去自由」。訴訟書中說,加拿大警方是刻意而有預謀的,為了努力獲取關於逮捕她的證據,此舉違反了加拿大自由人權憲章。
聯邦司法部將記者的查詢轉交由邊境服務局統一回應。邊境服務局表示,案件已經交由法院審理,不便發表評論。加拿大皇家騎警未回應查詢。
加拿大律師王仁鐸表示,孟晚舟的引渡官司和民事訴訟是分開獨立的,但在打引渡官司的時候,孟晚舟的律師可以用「非法取得」來做為反駁依據之一。「如果這些資料是透過不合法手段,或是不合憲法手段而得到的,這些證據是不可以在法庭里(呈現給法官的)。」
另一位加拿大律師李溢(Richard Lee)也說,孟晚舟的律師團果然高明,此先發制人之舉,一是一種公關策略,讓外界覺得這都是美國和加拿大的政治陰謀;二是如果法官判定此拘捕過程有違憲違法,則加拿大司法部長就可拒絕簽署孟晚舟的引渡令。「如果逮捕孟晚舟的過程中的確有不公正或是壓迫的行為,則司法部長將可拒絕引渡孟晚舟到美國。」
孟晚舟控告加拿大政府的消息曝光後,前加拿大駐華大使馬大維(David Mulroney)立刻以推文反問了中國駐加大使盧沙野:「讓我們問一問中國駐加拿大大使,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斯帕弗(Michael Spavor)在中國是不是也可以對拘捕他們的官員提出類似的訴訟?」
多倫多大學政治學教授王惠玲(Lynette Ong)也在推文提到,中國政府曾批評加拿大政府是雙重標準,但其實中國政府才是雙重標準。因為中國政府違反了基本的人權,被拘捕的兩名加拿大人連與律師會面的權利都被剝奪。
康明凱和斯帕弗自去年12月10日被中國拘禁至今,都未能見律師。中國方面直到3月4號才公布說,康明凱涉嫌「為境外竊取、刺探國家秘密和情報」,而斯帕弗向康明凱提供情報。兩人每月僅有一次機會與領事官員見面。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 柳飛 責編:申鏵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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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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