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擬對在中國大陸擔任公職的台灣人課以罰款
2019年04月02日 0:42 PDF版
來源:美國之音,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 美國之音

台灣內政部長表示,台灣有66人據信在中國大陸擔任社區主任助手,這已經是在中國大陸擔任公職,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懲處。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4月1日說,中國的社區主任助理已被認定是屬於中國的公職身分,在中國大陸擔任公職就是政治行為,違反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後續調查還有其他人到中國擔任公職且仍未離職,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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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報道說,內政部3月29日表示,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李佩珍,符坤龍赴中國大陸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擔任陸委會公告禁止之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構),團體的職務,依法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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