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粉絲交流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台北擬對在中國大陸擔任公職的台灣人課以罰款

2019年04月02日 0:42 PDF版 分享轉發

來源:美國之音,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行政院提供)
長徐國勇(行政院提供)

台灣表示,台灣有66人據信在中國大陸擔任社區主任助手,這已經是在擔任公職,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懲處。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4月1日說,中國的社區主任助理已被認定是屬於中國的公職身分,在擔任公職就是政治行為,違反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後續調查還有其他人到中國擔任公職且仍未離職,將依法處理。

台灣媒體報道說,內政部3月29日表示,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李佩珍,符坤龍赴中國大陸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擔任陸委會公告禁止之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構),團體的職務,依法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款。

請點贊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周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