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港獨」成員據報獲德國難民庇護
「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黃台仰(左)和成員李東昇(右)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等罪名。兩人前年獲准保釋候審期間到德國柏林。(法新社)
參与2016年香港旺角騷亂,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等罪名的2名「港獨」組織成員,據報去年獲德國難民庇護,相信是香港主權回歸后少有的幾名獲外國庇護的港人之一。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德國處理兩人的申請,反映香港的法治受到國際社會質疑。
3年前香港旺角暴亂案,「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黃台仰被控參与暴動、非法集結及煽惑暴動共三項罪名;成員李東昇被控暴動罪和襲警罪。兩人前年獲准保釋候審期間到德國出席活動后沒有再露面,法庭一直通緝兩人。
2017年11月,黃台仰和李東昇經台灣前往德國柏林。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由兩人所提供的文件顯示,他們去年5月已取得難民資格,獲准留在德國。在申請庇護期間,兩人曾先後在3個難民營逗留。
《金融時報》援引黃台仰表示,他憂慮如果香港把他遣送到中國大陸,他將永遠無法返回香港,選擇在此時披露已獲得難民身份,目的是引起各界對香港修訂《逃犯條例》,以及六四事件30周年的關注。
他表示,德國政府給與他們難民身份時並沒有提供特別理由,但他曾向德國官員表示,認為自己在香港被檢控是基於政治動機。他選擇到德國,是因為相信德國對中國有較強硬的立場,尤其在人權問題上。
《紐約時報》則報道,黃台仰去年接受訪問時曾表示,如果德國政府認為香港有司法獨立,就不會批出難民身份資格,批評香港特區政府利用司法體系迫害香港人。
外界關注香港政府會否向德國要求,引渡兩人回香港受審。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棄保潛逃不屬於逃犯移交的罪行範疇。
2016年2月8日夜晚至2月9日早晨于香港旺角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美聯社)
李家超:「首先我不討論個別個案, 移交逃犯的46項罪行包括一些涉及暴力的罪行,卻不包括棄保潛逃。如果個別案件符合《逃犯條例》的條文要求,執法部門會按照一般做法徵詢法律意見,採取適當行動。」
在德國,若申請人能證明因為國籍、宗教、政見或參与社會組織而受迫害,可獲給予三年庇護,在德國生活、工作、讀書。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亞洲部研究員王松蓮指出,根據國際定義,一個人如能提出證據,證明自己會由於政見等在本國受到迫害,就可以尋求政治庇護。她相信,德國是經過審慎考慮才作出有關決定。
王松蓮:「在歐洲各國當中,德國一直是比較支持人權的國家,對於人權的堅持也是大家能夠看到的。德國政府一向對於中國人權的批評,或者中國維權人士的支持,都比其他歐洲國家好。在這樣的考量下,才對於兩位『港獨』人士作出這樣的決定。它是認為在香港目前的政治環境底下,這兩人是應該得到政治難民身份的。「
香港一名不願公開姓名的大律師向本台記者表示,德國處理兩名「港獨」人士的庇護申請與近期香港加強打壓反政府人士有關。
香港大律師:「我相信德國當局可能是觀察到香港當局受到了中央政府的壓力,在香港獨立相關議題和組織上,以強硬手段去打擊這些活動, 使參与這些活動的人言論自由的保障,受到相當的威脅,而沒法受到公平審訊。」
2016年2月8日夜晚至2月9日早晨于香港旺角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圖為警方在衝突現場使用了警棍和辣椒水,示威者則向警察投資石塊和玻璃瓶。(美聯社)
《紐約時報》形容,這是香港主權歸還中國以來,首次有香港人獲外國庇護,代表香港在國際上已失去特殊地位。接受採訪的香港大律師也認同,香港的法治正受到嚴重威脅。
香港大律師:「從這幾年來政治方面的一些發展,我們可以看到,香港的法治的確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脅,從國際社會的角度來看,如果香港一向賴以成功的一些重要基石,包括法治和對於人權的保障有衰退的跡象,就有機會讓人家認為香港的獨特性正在褪色。」
香港親北京政黨「民建聯」則表示,德國的決定發出錯誤的訊息,讓國際社會誤以為香港會對兩名「港獨」人士進行政治迫害,影響香港形象。他們促請特區政府澄清,維護香港的司法制度。
記者:高鋒 責編:陳美華/申鏵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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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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