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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庇護黃台仰兩人 「香港觀察」批港府濫用公安條例

2019年05月25日 23:55 PDF版 分享轉發

曾訪問黃台仰的《金融時報》香港記者透露,黃台仰與梁天琦有共識,兩人其中一個會離港,另一個會留下服刑。(路透社資料圖片)曾訪問的《金融時報》記者透露,黃台仰與有共識,兩人其中一個會離港,另一個會留下服刑。(路透社資料圖片)

政府給予涉及香港旺角暴動案的本土民主前線(本民前)黃台仰及李東升庇護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周六(25日)表示,已於周五(24日)緊急約見德國駐港署理總領事,提出嚴正交涉,公署指負責人向德方表達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敦促德方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尊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認清錯誤、改弦易轍,不要縱容和包庇犯罪分子,也不得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特首林鄭月娥周六亦指出,在得到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同意下,周五會見德國駐港署理總領事,表達特區政府的反對及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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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今次德國給予庇護是沖著香港獨立司法制度而來,令人感覺香港法庭不能給予被檢控人士公平的審訊,是非常嚴重的事。

林鄭月娥認為,旺角暴動案的事實很容易搜尋,德國當局應基於事實來決定庇護,但似乎看不到德國檢視過有關事實,但她指不便引述對方的回應。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警方和律政司會就兩人的棄保潛逃案研究處理方法。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德國未有就事件聯絡香港警方,認為是有缺失;現時正透過國際刑警與德國警方跟進,現等候回覆。

關注香港問題的英國組織「香港觀察」(Hong Kong Watch)發表聲明,批評香港政府濫用備受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批評的「公安條例」,起訴民主運動人士及抗議者,這有助解釋決定給予庇護的原因。

香港觀察的報告指出,2014 年以來香港政府濫用「公安條例」,使之成為法律武器;因而德國政府向兩名年輕香港人提供庇護,香港觀察主席 Benedict Rogers 指出,該條例一再被聯合國批評為違反人權標準、限制集會自由,呼籲香港政府立即改革「公安條例」。

曾專訪黃台仰的英國《金融時報》香港記者在社交網表示,黃台仰曾向她透露,黃台仰與本民前另一成員梁天琦早有共識,他們兩人其中一個會離開香港,另一個則會留下,原本計劃是黃台仰留港服刑,但後來梁天琦改變主意,認為黃台仰離開是「較佳的策略」,最後梁天琦被判入獄六年。

由於暴動罪是來自過時的「公安條例」,黃台仰認為審訊不會公平。

另外,團體「新年代」約二十名成員,到德國駐港總領事館所在的金鐘統一中心外抗議,讉責德國政府庇護黃台仰及李東升,指兩人不是難民、而是逃犯,要求德國政府將他們送返港受審。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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