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在立法會搶去政府一名女高級行政主任的手機,早前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他周二(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800元。
裁判官表示,判刑會對許智峯的議席及參選有實質影響,但法庭不能單單顧及這點而減輕他的刑期,否則有意參選的人或議員就會有特權。
裁判官考慮到,許智峯在社會服務令報告中坦白承認錯誤,接受被告有一定程度悔意,相信重犯機會低。
許智峯被控的3項罪名,包括不誠實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