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粉絲交流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台灣一樂隊聲援「929港台遊行」遭威脅

2019年09月28日 1:58 PDF版 分享轉發

聲援香港反送中的台灣滅火器樂團主唱楊大正,在本周日929港台大遊行前夕遭網友留言死亡威脅。(滅火器樂團臉書粉絲頁)聲援香港反送中的主唱楊大正,在本周日929港台大遊行前夕遭網友留言死亡威脅。(滅火器樂團粉絲頁)

聲援香港反送中運動的「929港台大遊行」預計本周末舉行,其中參与活動的台灣「滅火器樂團」還遭到開槍威脅。

高雄市長韓國瑜最近宣布,停辦民進黨主政高雄時補助連辦多年,以獨立樂團為主的表演「大港開唱」。

「滅火器樂團」在台灣學生佔領立法院的「太陽花運動」中,共同創作燴灸人口的台語歌曲《島嶼天光》,並在此次香港反送中運動中,參与獻唱港台創作的聲援歌曲《撐》。

台灣媒體報道,滅火器樂團的臉書粉絲專頁在「大港開唱」宣布停辦后,就突然收到大票網軍的留言攻擊。

楊大正聲援929港台大遊行。(滅火器樂團臉書粉絲頁)楊大正聲援929港台大遊行。(滅火器樂團臉書粉絲頁)

滅火器樂團主唱楊大正23日晚間在他個人臉書發文說:「韓粉過了整整半年,才跑來滅火器的粉專討伐算帳,完全懶得回…四個字送你們:莫名其妙。」

楊大正在個人臉書發文約20分鐘后,滅火器樂團臉書粉絲專頁就出現一名陳先生爆粗口、威脅人身安全的繁體字留言。

網友威脅滅火器樂團: 「太囂張就開槍」

滅火器樂團所屬「火氣音樂」公關May27號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說:「他(陳先生)留言粉絲專頁是私訊,內容說滅火器不要太囂張,太囂張他就會到演唱會開槍。因為講到槍枝,我們就比較嚴肅看待。」

火氣音樂在「滅火器」粉絲頁聲明:陸續接獲民眾不理性訊息,針對其中一則私訊內容,團員認為有必要採取行動以保障權益和樂迷、團員安全。由於滅火器自近期至12月底有非常多公開行程與演出,因此對於使用槍械的威脅,不能和其他私訊謾罵的訊息一樣等閑視之。

楊大正個人臉書23號晚間留言。(摘自楊大正個人臉書)楊大正個人臉書23號晚間留言。(摘自楊大正個人臉書)

聲明中指出:基於保護演唱會流程以及觀眾、團員的人身安全,滅火器已於26日晚間,正式由律師陪同至警察局報案並將採取相關法律行動。

滅火器樂團臉書發布報案紀錄。

由於該名陳先生私訊涉及「開槍」等字眼,距離楊大正留言酸「韓粉」之後約20分鐘,外界認為留言威脅者是「韓粉」。

火氣音樂May說:「我們沒有辦法判斷是同一件事。警方表示有鎖定嫌疑人,但也沒有透露更近一步資訊。」

警方:已收到「滅火器」報案 加強維安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沈炳信27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表示,已接獲滅火器報案:「本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受理報案后,依照單一窗口已轉給負責的轄區辦理,我們會調IP后積極偵辦。」

火氣音樂表示,滅火器將會如期在九二九港台大遊行登台演唱。對此,沈炳信說:「針對他們唱的時候,舞台本來就會有一些加強,會加強維安。」

滅火器樂團聲明收到開槍威脅后報案。(滅火器臉書粉絲頁)滅火器樂團聲明收到開槍威脅后報案。(滅火器臉書粉絲頁)

韓辦:無論是否韓粉 吁粉絲作有風度選民

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何庭歡說,不論是否為韓粉,都希望能保持風度、正面積極地面對選戰:「我們不謾罵、不造謠、不無中生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韓市長也呼籲所有支持他的朋友一起,做個有風度的選民。」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近日批評台北市議員「呱吉」邱威傑,在「大港開唱」語出不雅詞彙是「下流」。27日議會備詢時,韓國瑜再批樂團滅火器「貶低藝術」。

對此,時代力量黨市議員黃捷反嗆,韓國瑜在公開造勢場合說「他奶奶的、用屁眼看你」,這會比較高尚嗎?

韓辦發言人何庭歡則在27號晚間開直播聲明,韓國瑜的批評是針對該影片中的表演,而不是大港開唱。

關於九二九大遊行另有一個插曲,上月跟旅遊團到台灣后脫團,違法滯台的中國大陸人士張文近日被移民署告知不能參加遊行。

張文27號告訴本台:「開頭就說九二九不能參加示威遊行,不允許接受採訪、不允許上媒體,列了差不多十多條、快二十條。他說,依法我是觀光過來的,這些你都不能參与。」

楊大正與香港歌手何韻詩等參与演唱港台創作《撐》單曲聲援反送中。(MV視頻截圖)楊大正與香港歌手何韻詩等參与演唱港台創作《撐》單曲聲援反送中。(MV視頻截圖)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接受本台採訪認為,台灣沒有難民法,對尋求庇護者沒有提出一套標準和審查機制,卻又拿出很多規範對當事人作出限制。

邱伊翎說:「你今天沒有給他任何權利保障,你卻要拿很多義務跟限制在他身上,這不是很不對等的情況?」

移民署表示,張文逾期滯留在台期間向移民署申請庇護,因相關事實尚待查證審認,基於當事人最佳處遇暫不予收容,並做成收容替代處分及應遵守台灣法令。

移民署強調,張男于收容替代期間,如有參加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如遊行、抗爭、發放傳單,接受媒體邀請、上電視、廣播節目發表意見等情事,恐涉違反兩岸條例第18條第1項第3款,「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規定。移民署基於善意,提醒張男避免違反規定。

記者:夏小華 責編:陳美華、何平 網編:瑞哲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請點贊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