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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共定為恐怖分子 在內地維吾爾人生存權遭剝奪禍及漢人

2019年11月15日 10:29 PDF版 分享轉發

在外地謀生的穆斯林遭到嚴厲監管,因「去極端化」口號而備受歧視。而漢人若與其交往密切也會受牽連甚至還會被拘捕。

江西省的王先生因生意結識了一名在本市工作的人,令他沒想到的是,他卻因此招惹了不少麻煩。

中國現在有一部法律叫法,應用範圍很廣,新疆人被定為。」王先生告訴《寒冬》,「他們離開新疆到其他地方生活都要到當地派出所登記,每個星期還要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打一次電話。」

王先生的這位朋友因一次沒有按照要求給派出所打電話,被鎖定監控,而王先生因頻繁與這名接觸引起警方注意,並遭到警告,不要再與維吾爾人接觸,因為「他們是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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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對這一警告未予理睬,可想而知,很快麻煩就找上門了,他被警察帶走,最終繳納了2000元人民幣(約285美元)的罰款才得以獲釋。

租房幾乎不可能

王先生透露,「恐怖分子」的標籤讓維吾爾人很難租到房子。「如果有人租房子給維吾爾人,警察就會去找房東,房東怕惹事通常不會租房子給維吾爾人,同樣,維吾爾人找工作也沒有人敢要。」他解釋說。

類似這樣的歧視性做法在全國各地還有很多。6月的一天,河南省濮陽縣十多個警察闖進一對維吾爾夫婦租住的房子,勒令房東立即將他們趕走。

房東試圖向警察解釋,該夫婦的租房合同還沒到期,說他們人挺好,從不鬧事。儘管如此,警察還是勒令房東當天無論如何都得把這對夫婦攆走,否則出了事就要他負責。當天,這對維族夫婦被迫搬走另覓他處。

「在這對新疆夫婦被攆走之前,警察每月至少來找他們檢查一次,還不許他們在這做生意。」房東向《寒冬》透露說,「村幹部也三天兩頭給我打電話盤問新疆夫婦的情況,讓把他們攆走,還警告我以後不能把房子租給新疆人了。政府找事,糟心死了。」

賓館被強制要求舉報維吾爾人

當局常以「反恐」之名襲擾離開新疆在外謀生的維吾爾人。今年早些時候,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某縣公安局反恐部門要求當地酒店、賓館簽寫「反恐責任狀」,他們稱該要求是「進一步加強反恐工作管理」的重要內容。一旦簽署責任狀,就意味著賓館同意沒有政府許可絕不為新疆人員辦理入住手續。

他們還被要求及時將到賓館入住的新疆人的身分信息上報反恐大隊。警方威脅稱,如果不照辦他們將會被吊銷行業許可證,賓館會遭查封,業主本人也會有大麻煩,受到處罰。

某酒店簽署的反恐責任狀
某酒店簽署的反恐責任狀

內蒙古某賓館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寒冬》,7月,一新疆商人攜妻兒入住其所在的賓館。賓館老闆馬上把這名旅客的身分信息上傳到了與公安局伺服器接通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僅十幾分鐘便有特警趕到賓館,對新疆旅客的身分信息、出行原因及當地有無親屬等情況進行詳細盤問。

某酒店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圖
某酒店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圖

面紗和大鬍子被視為恐怖主義的標誌

2017年,新疆當局頒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後,留大鬍鬚、戴面紗均遭限制。在中國其他地區,有這些特徵的人也開始被視為恐怖分子,受到嚴格管制和迫害。

甚至早在此前,對所謂的「恐怖分子」的搜捕迫害就在中國各地逐漸蔓延開來,省級與地方政府都採取了「防範措施」。例如,2016年3月,內蒙古滿洲里市反恐辦公室下發了一份名為《全民反恐 積極舉報涉恐情報線索獎勵規定》的通告,該文件鼓勵所有市民向警方舉報有以下具體特徵的男性:前額高突、濃眉大眼、眼睛凹陷,留有大鬍子。蒙面紗或穿吉里巴甫服(蒙面罩袍)的女性也是必須舉報的對象。

寒冬記者 王勇

來源:《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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