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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前夕 數位央行官員建議修訂商業銀行法

2020年05月21日 4:50 PDF版 分享轉發
La Banque populaire de Chine ou BPC (中國人民銀行 )
La Banque populaire de Chine ou BPC (中國人民 ) ? Xinhua via AP

(來源:法廣RFI 作者: 法廣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召開在即,數位20日建議修訂商業,並納入2020年度立法計劃和重點項目,完善立法調整範圍及業務規則等。

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當今廣泛被應用於金融領域,改變金融產業,而金融法規也應隨之變化。大陸旗下《金融時報》20日引述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原行長楊小平表示,應修改「法」,加強立法頂層設計。

楊小平建議,將非銀行機構從事銀行業務、民間金融機構等主營業務涉足存貸款業務的金融組織均納入「商業銀行法」監管範圍,並根據商業銀行的經營範圍、體量等明確差異化的監管要求。

上海證券報報導,央行南京分行行長、全國人大代表郭新明則指出,商業銀行法已經成為金融立法明顯弱項;從法治實踐看,近期發生的一些銀行重大違法經營活動、個別中小銀行風險事件、少數銀行高層腐化墮落行為等,是銀行法立滯后的結果。現行的商業銀行法頒布於1995年,歷史局限性顯而易見。

他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應將商業銀行法修改納入2020年度立法計劃和重點項目,予以足夠重視;在立法中明確推行科學動態的市場化分類監管制度,促進銀行業差異化、特色化發展。

郭新明建議,以銀行資產規模為主要分級標準,同時結合銀行當前市場地位、風險承受能力、業務經營特色、主要立足區域等多方面指標作為參考因素,將大陸銀行持牌等級大體分為A級(全功能型銀行)、B級(專業型銀行)、C級(區域型銀行)三級牌照。

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方面,楊小平建議,建立專章,對銀行業市場退出的核心規則進行系統規定。完善危機處置法律規範,統籌建立銀行業非破產清算制度,明確破產特殊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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