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22日)的全國人大會議開幕,人大預備會在前一晚結束后將會召開記者會,公布其中一項議程,就是討論授權人大常委會就國家安全在香港的實施進行立法,據多家香港媒體引述政協委員和港區人大代表消息,國安法範圍包括禁止分裂國家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丶外國干預及恐怖主義行為。估計「國安法」會在今年9月以前在香港訂立。
而人大常委會訂立的「港區國安法」,將會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一條在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按《基本法》第18條第2款之規定,「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國安法」將由香港政府直接公布實施,即是不會諮詢香港人意見。
親共的香港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建議,「港區國安法」可以涵蓋傳統及非傳統國家安全的問題,成為全國性的法律,可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實施。
責編 胡力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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