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報道,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法院周五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湖南著名維權人士朱承志有期徒刑三年半,刑期至2022年1月。他當庭表示會上訴。
判決書說,2010年以來,朱承志通過推特和臉書平台,散布了大量嚴重損害國家形象和國家利益的虛假消息,擾亂公共秩序。他的辯護律師表示,中國公民有言論自由,在網上發言是一種政治表達,不構成發布虛假信息。
69歲的朱承志近年來多次在網上組織公民維權運動,包括聲援揭穿公安姦殺民女的「福州三網友」、到醫院探望中國異議人士李旺陽、紀念林昭逝世50周年等等。
2018年4月,因與多名維權人士到蘇州拜祭林昭,朱承志被當地警方抓捕。經多次更換罪名后,他最終被判「尋釁滋事罪」罪成,目前被關押在蘇州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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