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中國要聞

真相何處尋? 專訪法醫談陳彥霖案

反修例運動持續逾一年,人心中仍有眾多疑團未解,「」和「」的傳聞未止。當中包括「霖案」。該案最近展開死因研訊;有人類學家接受本台專訪時稱,該案的確疑點重重,又指出,事件亦反映香港法醫制度存不少弊病,尋覓真相限制甚多。在政府失信的環境下,更需要獨立和具公信力的角色和高透明度的程序,釋除公眾疑慮。(李智智/劉少風  報道)

去年反修例運動中,出現一幕幕年青人浮屍、墮樓的畫面和消息,叫港人心碎。而當中「被失蹤」和「被」疑團,至今仍是一個謎。

其中「案」,是最備受關注的案件之一。15歲游泳健將少女陳彥霖,去年9月22日反送中運動期間,被發現赤祼浮屍油塘魔鬼山一帶海面,警方指她死於自殺,死因無可疑,並迅速火化其遺體,事件引起公眾揣測。

事隔約一年,陳彥霖案件終於展開為期11日公開死因研訊。陳彥霖母親和家人,以及接觸過她的社工、醫生、水警、法醫和同學等30多人陸續出庭作供。當中除了陳彥霖當時的精神狀況和自殺傾向令人關注外,其當時赤祼浮屍的狀態亦成為焦點。

負責解剖陳彥霖遺體的法醫李毓華本周二(1日)作供時稱,由於遺體腐爛未能確定死因,但認為有可能是遇溺,但指只是「排除性死因」,「唔知死者點解全裸,點樣、幾時同點解入水」。李毓華又稱在曾處理的案件中,懂得游泳的人很少會選擇跳海自殺。

不過,代表醫院管理局的大律師馮國礎引述另一名法醫馬宣立的專家報告中,表明不同意衛生署法醫看法,指遇溺的死者具獨特特徵,包括是口部發泡、肺部擴張等。他稱,法醫不應是經排除法后得出的死因,法醫人類學家李衍蒨接受本台專訪時稱,同意有關觀點。

李衍蒨表示,在驗屍后找不到死因是「很常見」,只能選擇判定「死因未定」,即指現有的資料不足以判斷死因,如當中有多個證據不脗合,或即使有多個證據指向某個方向,但仍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她亦質疑,游泳健將變成選擇跳海自殺,還要變成全身赤裸浮屍的可能性。

李衍蒨說:如果失去部分的衣物,還可以解釋到,可能是水流影響,他在漂浮時受一些物件鈎到等等,但是如果是全身裸體,就是視乎他進水前是否已經自己脫衣服,要找出原因,但如果是進水時還穿著衣服,但突然變裸體,就要想想他之前漂過哪裡,經歷過甚麼,但如果自己脫下衣服,這當然是不正常。

李衍蒨留意到,接報到案發現場的警員李賢作供指,曾認為案件有可疑,曾一度聯絡法醫到場驗屍,但對方稱案件沒有即時驗屍需要,故沒有前來。當時接報的衛生署法醫科高級法醫藍偉文供稱,由於當時屍體已移送至水警基地,沒法作現場勘察,加上警方稱屍體已腐壞、無明顯傷痕,故認為到場後有進一步發現的可能性不高,亦擔心若屍體繼續留在室溫下,或會很快腐壞,故他認為應儘快將屍體送去殮房冷藏再解剖。

曾在美國從事法醫實習和工作多年的李衍蒨稱,當中反映香港法醫制度存在不少改善空間。

李衍蒨說:在香港,以我所知,法醫是很少主動到現場處理屍體,一般是依賴警方在現場的觀察,或者評估現場的環境,是否有需要法醫即時到現場幫忙搜索。 我就認為應由法醫主動到場。因為整件事這樣是很被動。(法醫)在不落場的情況下,你送甚麼來,就處理甚麼。

她指出,警方說法和那份醫學報告是「兩條線」,是「平衡的兩條線」。美國多數由法醫親身觀察兇案現場,不只倚賴另一方調查單位的搜證,以取得現場最多的證據,協助推斷死因。雖然香港法醫人數不足,只有十多名,但不應是拒絕到場的理由。

李衍蒨補充,香港處理屍體的程序存有弊病,恐令法醫錯過重要線索。

李衍蒨說:香港大部分的解剖是倚賴殮房的助理配合,殮房助理除了要清潔之外,還要負責落刀、開刀,器官入面的東西就要由法醫去看有沒有問題,法醫角色是監察和監督,去檢查究竟發生甚麼事,所以如果助理錯過了一些東西,就會影響整個判斷。

在社會政局動蕩,對政府失信環境下,李衍蒨認為除了要改善法醫制度,建議設立第三方的獨立和具公信力的意見,和建立高透明度的程序,釋除公眾疑慮。她亦稱,明白港人制度公義崩壞下,追尋真相心切,但勿被情緒主導判斷,保持理性分析,小心求證網上消息,否則反會令真相被掩蓋。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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