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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狀告東京入境局職員暴力遣返 東京高院勒令政府賠款11萬

2020年12月05日 3:12 PDF版 分享轉發
Tokyo High Court (東京高等裁判所)
Tokyo High Court (高等裁判所) © 維基百科

(來源:法廣RFI 作者: 古莉 ,文章內容不知真假,也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一名中國籍女性狀告東京入境管理局的職員在收容和過程中對她使用了暴力,要求賠償。東京12月3日裁定遣返過程中確有暴力對待,推翻一審判決,勒令日本政府向該女子支付賠償金。

據共同社12月4日報道,被東京入國管理局(現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收容、2018年強制遣返的中國籍女性(56歲),此前以遣返時遭到職員暴力對待為由,起訴要求日本政府賠償33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1萬元)。

東京高等法院3日在二審判決中認定存在「違法的暴行」,撤銷了東京地方法院駁回女性要求的一審判決,勒令政府向該女子支付11萬日元的賠償金。

東京的判決顯示,該名中國女性2014年被強制要求離境,2018年4月在強制遣返過程中,該女子倒在地上,被4名職員將臉朝下壓住,扭轉其感到疼痛的右手腕。

東京高院審判長定冢誠指出,從入管局拍攝的影像可以看出,職員刻意掰彎原告的右手腕,儘管她慘叫著懇求放開,也沒有減輕力度,而是繼續扭轉。定冢法官判稱,「趁著痛苦強迫其聽從己方的命令,是違法的」。

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表示,「將詳查判決書,妥善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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