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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引渡庭審結束 10月21日將公布裁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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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18 日,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離開她在溫哥華的家,前往最高法院的最後一次引渡聽證會。

中國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案歷經將近1,000個日子的漫長司法訴訟,周三庭審結束,法官表示將在10月21日確定最後裁決日期。無論裁決如何,控辯雙方都有上訴的權利。但即使加拿大法院三審后仍決定引渡孟晚舟,聯邦司法部長仍有否決引渡的權利。

連續兩天孟晚舟律師團隊和加拿大檢控官就引渡案進行結案陳詞。

孟晚舟律師團周二的結辯陳詞集中火力說明所謂欺詐滙豐的說法不成立。律師史考特·芬頓(Scott Fenton)稱,檢方提到滙豐在與華為及其子公司星通科技(Skycom)的業務往來中,沒有證據證明滙豐蒙受了可量化的損失,該銀行也沒有因被指違反美國制裁令而遭罰款。芬頓說,法律要求出現了損失或受到損失的威脅,才能構成實質的欺詐,單是說謊並無違法。另一律師艾瑞克·戈達丁(Eric Gottardi)接著說,檢方的指控出現「證據真空」,只基於猜測和估計,就斷定孟晚舟是故意說謊以取得滙豐金融服務,這種指控充滿了法律漏洞。由於證據論點都不足以構成欺詐罪名,孟晚舟律師要求法官不應將孟引渡到美國受審。

2021 年 8 月 18 日,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的最後一次引渡聽證會結束后離開法院。(法新社)

周三則是由檢控官羅伯特·弗雷特(Robert Frater)結案陳詞,他強調沒有人比孟晚舟接受到更公平的引渡聆訊。有大量證據證明孟晚舟故意隱瞞華為及星通科技在伊朗的商業交易,以便得到銀行服務,這足以確立對孟晚舟的欺詐指控。對於辯方律師稱,自2007年華為把星通出售後,華為與星通是獨立的實體,但檢控官反駁,這並沒有改變華為和孟晚舟仍掌控星通的事實。至於孟晚舟律師稱,沒有證據證明滙豐銀行蒙受損失,檢控官弗雷特則說,滙豐畢竟是一家銀行,需要知道有關財務交易是否合法。他相信法官可以毫不費力地找到孟晚舟足以構成欺詐的不誠實行為。

負責此案的卑詩省高等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將下次聆訊的日期定在10月21日,屆時她會宣布何時做出裁決。

加拿大國際事務專家文達峰(Jonathan Manthorpe)說,雖然此案有政治干擾因素,但法官最終會依據引渡法的基本兩大要素來審議案件。「一是關於要求引渡的所有文件是否依法處理並完整適當?二是孟晚舟被指涉嫌的罪行是否在加拿大也屬於犯罪?我們看到控辯雙方的爭論細節幾乎都圍著這兩個核心進行,這是個複雜案件,對法官來說並不容易。」

加拿大將於9月20日舉行聯邦大選,這個案子牽繫著加中美三方關係,也成了選舉中的波瀾。律師賴建平說,法官本來就需要長時間審視案件細節,將此案拖到大選后裁決也合乎政治環境需要。他也大胆預測,法官會裁決孟晚舟引渡案成立的。「正因為引渡的可能性比較大,為了不讓大選添亂,法官把這個裁決時間推遲,我覺得是合情合理的。法官都是人嘛,他對加拿大政黨和總理也會有某種評價的。」

不過,即使法官決定引渡孟晚舟,孟晚舟律師團仍可上訴,就算三審后仍需引渡,加拿大司法部長仍有最終否決權。

庭審結束后,華為發聲明表示,該公司有信心孟晚舟是清白的,也一直支持孟晚舟追求正義和自由,並相信加拿大的司法系統。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 柳飛   責編:梒青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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