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中國要聞

【恆大送禮】港入境處高官接受恆大饋贈厚禮 公務員清廉形象再受質疑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近日有報道,兩名高層官員接受高管贈送的貴重禮物,而兩人在接獲傳媒對此事查詢后,才向當局作出申報。

,尤其是紀律部隊一向以清廉見稱,但過去一年紀律部隊不斷爆出多宗事件,被公眾質疑是否能保持清廉形象。近日再有香港傳媒報道,兩名入境處高層官員接受恆大高管贈送的貴重禮物。保安局局長表示會調查事件,有前調查員認為,事件觀感不佳,質疑雙方能否完全撇清公務,亦難排除他日有潛在利益衝突。

最新爆出醜聞的主角,是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及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汪奇,他們均向傳媒承認曾接受恆大執董、香港公司總經理黃賢貴派人送來原價3388港元的酒店中秋禮物籃,兩人沒有申報,並稱與黃屬友好關係,無任何公務往來,沒有利益衝突。 

香港《立場新聞》周二(7日)報道,今年9月17日有人目擊一名司機駕車到政府宿舍,並將禮物籃送到郭俊峯居住的單位,屋內有人接收。該名司機其後返回恆大總部,再領取另一禮物籃,其後駕車到火炭華翠園。報道指,司機將禮物籃送到汪奇居住的單位,一名女子開門,著他將禮物籃放入住所,其後打賞50元現金。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三(8日)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相關部問會調查事件。 

鄧炳強說:相關官員其實已經解釋,入境處也會作出調查,我想待調查有結果,大家可以再討論這件事。就官員的解釋,當然我們會作出調查,調查過後我相信就會有結果。 

入境處:雙方無公務往來 價值亦沒有超出規定

入境處回應記者查詢后發出新聞稿,指有關人員12月5日接獲傳媒對此事作出查詢后,已即時向入境處處長彙報,表示兩人曾於傳統節日收取私交友好送出的物品,但雙方並無公務往來,而其價值亦沒有超出相關規定,故沒有作出申報。 

入境處表示,正就事件作出跟進,並強調一向十分重視屬下人員的行為操守。如發現有任何人員有違法或不當行為,該處會依照相關法例及既定程序作出嚴肅處理。 

根據香港《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公務員未經許可接受利益,即屬犯法。而根據《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公務員可接受私交好友在節日或特別場合(如結婚、生日)給予總值不超過3,000元的利益,前提是送禮人與收禮的公務員所任職部門無公事往來。 

前廉署調查員:恆大經常要向入境處 爭取引入優才配額

香港廉政公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指,事件觀感不佳,質疑雙方能否完全撇清公務,亦難排除他日有潛在利益衝突。 

查錫我說:根據條例,普通朋友可收取不多於1,500元,如果是私交好友不多於3,000元,但法律精神不是指你3,000元以下、2,999元(禮品)也可以收取,不是這樣,法律的精神是叫你不要收,不是公務員可以隨便收。恆大經常都要爭配額引進人員到港,是要經過入境處,這是否業務往來,對不?如果他收了利益,再替對方做事,或是替人做事後送禮,就一定不可以收,因為觸犯了《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 

他促請入境處交代二人跟恆大公務上關係,更理想應交由獨立機構調查。

今年中,香港傳媒亦揭露過,身兼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的入境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今年3月出席灣仔高級私人會所約10人飯局,違反當時的堂食4人限聚令,3人事後各被警方罰款5,000元,而款待者亦是恆大集團高層。 

記者:鄭日堯 責編:羅燕雲 網編:林詠華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禁聞網責任編輯:李心惠
贊助商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