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中國要聞

黎智英入稟促法庭確認其聘請海外律師裁決不受人大釋法影響 英大狀亦質疑港府決定

這是一張 蘋果日報創辦人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懲教署人員的陪同下登上囚車,然後在法院出庭的資料照片。 AP – Kin Cheung

(來源:法廣RFI 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香港/黎智英案 – 在中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案件聘請海外律師作出釋法決議之後一個半月,仍未就觸發釋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敖雲天(Tim Owen)一事作出決定,黎智英為此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宣布人不影響法庭早前批准他聘用敖雲天的決定,又或要求法庭就他能否聘用敖雲天或其他海外大律師向香港特首申請證明書。

被控觸犯《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黎智英,獲原訟庭丶上訴庭及終審法院先後在去年10月至11月期間批准聘請敖雲天作抗辯代表,但港府不服,要求人大常委會釋法。人大常委會在去年12月30日就國安案件聘請海外律師作出決定,指法庭作出認可海外律師參与案件前,須取得特首的證明書。不過,國安法的釋法沒有像《基本法》的釋法般訂明,釋法決定不影響之前的裁決,以致黎智英能否聘用敖雲天仍屬未知數。而黎智英的案件審訊亦因此一拖再拖,由去年12月1日延至今年9月25日開審,審期暫定40天。

另外,《 明報》今日引述曾多次獲律政司委聘來港的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日前在一個網上節目說,敖雲天參与的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不涉及國家機密,而且國安法第63條已訂明,控辯律師均須遵守保密原則,反問坊間基於什麽質疑敖雲天參与案件。

至於港府打算修例限制海外律師參与國安案件,Jonathan Caplan認為必須要有理有據,「是信不過他們,還是他們沒有個別觀點?到底合理基礎是什麽?」他強調,香港終審法院制度是香港強項之一,若香港想成為成功的國際金融中心,吸引投資及招商,必須緊記要保持法院獨立及繼續受尊重。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禁聞網責任編輯:石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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