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廣RFI 作者: 古莉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中紀委網站今天10月7日宣布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兼董事長劉連舸被開除黨籍,在對他的指控中包括違規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並罕見地指其「攜帶違禁出版物入境」。
他還被指控非法出入私人會所、接受滑雪和旅遊安排,對親屬「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但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的消息沒有透露劉連舸案所涉的實際金額。僅僅說,經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連舸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路透社介紹,劉連舸出生於1961年,曾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等金融機構工作, 2019年晉陞為中國銀行董事長。劉連舸於今年3月中旬辭去該職務。兩周后,官方媒體報道稱,中紀委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對他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