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出,2017年,京東向北京市高級法院提出訴訟,指控阿里巴巴自2013年起,以簽訂「獨家合作」的方式逼迫店家不得參与京東618、雙11等促銷活動,甚至不得在京東開設店鋪。京東指出,阿里巴巴的操作手段嚴重影響市場競爭,損害商家及消費者的權益。而在7年後,這場官司終於迎來了審判結果。
不過,報道同時也提到,相比阿里巴巴在2021年被中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裁定「二選一」壟斷行為成立,判罰182億元的天價,此次阿里巴巴被法院判罰10億人民幣只是零頭小數。
目前,京東與阿里巴巴是中國最大的兩個電商平台,而位居第三位的拼多多營收量則緊追在後。
記者:唐緣媛;責編: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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