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承認曾向蓬佩奧提及制裁打擊社運的中港領袖

(來源:法廣RFI 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案件今(28日)天進入第98天聆訊,亦是黎智英第第六日出庭作供,辯方繼續昨天開始就黎被指與陳梓華丶李宇軒及劉祖迪等建議制裁的「重光團隊」等人「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控罪進行答問。
在昨天的答辯中,黎智英就2019年7月跟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單獨會面的情況表示,,若無記錯,他不曾於會上提及制裁。但當代表他的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提出,當年7月25日在《蘋果》刊出的一篇報道引述,黎在網台節目中接受何俊仁訪問時曾透露,在回應蓬佩奧的提問時,他曾答道,美國可制裁有份鎮壓和打擊社運的香港和中國領袖。至此,黎智英表示:「事件被報道出來,就是事實。」經法官李運騰追問后,黎同意上述《蘋果》報道內容屬真確。
另外,黎智英否認串謀《蘋果》高層和涉案的公司被告發布煽動文章的指控,他承認雖有就評論寫手提供人名,但強調沒有白紙黑字訂定編採方針或編輯室約章,而報紙發布任何東西都不用徵得他的同意。他又相信,《蘋果》發布的刊物都應該是合法的。
審訊其後針對黎被指自2020年7月起的八個月內,與陳梓華丶李宇軒等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丶封鎖或者其他敵對行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曾貸款墊支全球登報廣告費
黎智英在詰問的過程中承認,他曾於當年6月25日指示秘書向「G20全球登報眾籌」捐款10萬港元,但其後獲告知眾籌已達標而放棄;其後在助手Mark Simon轉述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建議下,為該眾籌提供500萬港元過渡性貸款,以確保廣告得以順利刊登;至於最後是借了156萬抑或500萬元,他沒去關注,只知對方後來已還款。黎補充,無人告訴他貸款與另一「從犯證人」丶「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有關,直言不關心收款人身分,事件全由Mark Simon負責。他更不知「SWHK」(Stan誒 with Hong Kong)是指「重光團隊」。
公開資料顯示,上述眾籌由連登網民以「Free誒om Hongkonger」發起,目的是要在當年6月28日G20會議舉行時,在各國主要報章以全版廣告方式刊登公開信,爭取國際社會關注香港的《逃犯條例》爭議,目標籌款300萬,最終超額籌得逾670萬元。
另外,黎智英確認「從犯證人」陳梓華早前所說,兩人認識是經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引薦,但並不知道其中文名稱,因為對方是以英文名字「Waylan誒」顯示,故曾一度向警方表示他不認識陳。紀錄顯示,他在當年9月23日獲悉Waylan誒 這個「早前帶領登報計劃的年輕人」,雙方其後曾見面六次,有時與其他人一起。

欲影響「勇武派」少用暴力 惟否認想當領袖
黎解釋,李柱銘知道他關注年輕示威者漸趨激進,以暴力對抗警方,希望透過與該些年輕人見面,勸說「勇武派」減少使用暴力,應以「和理非」為主要抗爭手段,以免整場運動受損。他又說,他相信陳梓華屬前線示威者領袖,可影響他們用上和平手法;又因陳是李柱銘介紹,相信陳是前線中的「保守派」。
在當年11月13日的第二次會面中,二人與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在黎家中飯聚,陳梓華曾供稱,黎智英希望主導或領導「勇武派」,但黎予以否認。黎笑言:「這真是荒唐,根本不可能,⋯⋯年輕人從來都不聽話,連讓他們變得和平都有難度,怎可能會接受我做領袖?我是誰?說這種話太瘋狂了。」黎接著說,他不可能在何俊仁等朋友面前,說如此荒謬的話。
根據黎的作供,首兩次會面只曾討論勇武派丶暴力問題和反修例運動,從沒談及針對中港製裁丶封鎖或敵對行動,也沒談及他的訪美行程;亦沒談及可透過傳媒力量做到年青人做不到的事。
曾討論涉港人權法案 但稱不知涉制裁
在今早的庭審中,辯方繼續誘導黎供述與重光團隊成員的關係。根據黎的辯詞,黎對勇武派認識不深,他曾向陳梓華提問截圖中的「黑衣人」是什麼人,而陳則著他多加留意「屠龍丶中移動丶閃燈丶V 小隊丶毒蛇丶粉紅丶Pink Team」等小隊,指這些人帶領市民不接受的暴力升級,而《蘋果》已採訪了其中三人和在理工大學乃守的領袖 Max。黎供稱,他只聽過「屠龍」,不認識其他小隊。其後又形容,經陳介紹見面的「攬炒巴」劉祖迪在勇武派中很有影響力。
黎智英又確認,曾與陳討論美國事宜,包括提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但他不清楚法案內容,以為是與香港示威者有關,從沒想過當中提及制裁。
根據法案,美國政府可制裁「侵犯香港人權的中國及香港負責官員」;法案又要求國務院和其他政府機構每年檢視香港的政治地位一次,以確定應否改變美港之間的獨特貿易關係。
黎強調,由於他反對港獨,故不會支持本土派,他與陳的對話亦沒提及制裁丶敵對丶封鎖等主張,重申他聯絡陳是要平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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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下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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