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香港任意逮捕及人權惡化 快與中國看齊 台灣遙遙領先
香港在經濟和教育方面近日傳來捷報,但人權紀錄卻每況愈下,一項最新的人權報告顯示,香港在人身保護方面的排名有所下降,任意逮捕的情況更有惡化;至於在政治參与權利方面,更以2.4分跌至「尾四」,僅僅高於其主權國中國一位,反映中國加強對港管治后,香港的參与政治生活權利正逐漸被剝削至快接近「一國一制」。而在兩岸三地中,台灣則遙遙領先中國大陸和香港。

(來源:法廣RFI 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設於紐西蘭的「人權評量倡議」組織(Human Rights Measurement Initiative),把13項人權按其屬性分成三大權利以量度各國表現,分別是「生活質量權」丶「人身完整性權利」及「賦權」,根據最新公布的報告,以中低收入評估標淮去量度91個國家的「生活質量權」,中港台三地都未有列入。一般而言,數據不齊是組織未能評比的主因。
人身權:台灣第一 中國尾二 香港第五
在根據免於任意逮捕丶被失蹤丶死刑丶法外處決及酷刑等五項權利受尊重程度去訂定的「人身完整性權利」方面,在37國中,以10分為滿分,台灣以7.9分高踞首位,香港則以7.4分排第5位,只得 2.3分的中國大陸則排「尾三」。
數據反映,香港大部分人的「人身完整性」受到⼀種或多種侵害。其中「任意拘禁」表現最差,不單止不合格,還較去年的4.7分進一步惡化到只有4.5分;其次是酷刑,以6分處於「差」的級別的上限;若非因為香港沒有死刑而在這細項得到滿分,故此整體得分未算差。但「人權評量」東亞事務負責人潘嘉偉指出,港府以國家安全為由進一步加強控制和繼續拘捕,企圖造成寒蟬效應。參与意見調查的專家都認為,香港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方面整體表現繼續惡化,甚至與中國看齊。
香港特首李家超本周二(17日)透露,《港區國安法》實施快五年,當局已藉國家安全相關法例拘捕 332人,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公布截至6月1日的人數多六人,但當局以「屬維護國安工作信息不公開」為藉口,拒絕披露半個月之間增加的六人是誰,並拒絕確認是不是在獄中被加控勾結外國勢力罪的黃之鋒。
政治生活參与權:中港看齊
報告又以「集會和結社」丶「持有和發表意見」丶「參政權」及「宗教信仰」等四項自由的評分來為38個國家量度「賦權」(empowerment)得分,台灣在這方面遠遠拋離中港兩地。根據最新評分,台灣以7.3分高踞亞軍,僅以0.2分輸給冠軍的庫克群島;中國以 1.9分排「倒數第三」,香港則以 2.4分僅僅高中國一位,但兩地均屬評分中最低的「很差」級別,差不多是看齊中國。
報告顯示,總評分只有 2.4分的香港,反映「很多人沒有」在言論丶集會結社及民主參与等方面的權利受到尊重。當中,以「參政權」得分最低,只有2.4分,排「尾四」,只比排「尾二」的中國多 0.2分;次低的「集會和結社」自由只得 2.5分,排「尾五」,只是比排「尾三」的中國高 0.2分;「表達自由」得分亦只是高中國 0.3分,只有宗教自由一項,香港以6.7分與「尾二」的中國拉開距離。
報告指出,以2023年計算,香港人均GDP為50532美元,與其他高收入國家相比,香港提供高於平均的生活質量,理論上有資源為市民提供更高水平的人權保障,但實際執行情況卻有明顯落差。
反觀台灣,在人身完整性權利和賦權方面分別排在第一和第二位,排名之高,與台灣在沒有死刑和尊重宗教信仰等指標達到滿分所致。報告指出,台灣得分反映大多數當地人民都享有政治自由和基本人權,台灣的公民獲得的賦權也相對其他國家為高。潘嘉偉解釋,這與台灣落實民主有關。
他又說,由於中國不少數據難以獲取,其評分有可能被高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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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評量倡議」報告的評分是以公開數據和人權專家或學者評分得出,並按得分劃分良好(8-10分)丶一般(6-8分)丶差(3.5-6分)和很差 (0-3.5分)等四大評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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