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中國要聞

中國商務部發公告 加強境外稀土相關物項及稀土相關技術出口管制 涉軍事和半導體領域

中國商務部周四(9日)發布了兩項關於加強相關物項的公告,對含有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關物項以及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

2010年10月,中國江蘇省連雲港市,工人在港口運輸含稀土元素的土壤以供出口。 © 路透社圖片

(來源:法廣RFI 作者: 弗林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此前,美國國會議員周二呼籲對向中國出口晶元製造設備實施更廣泛的禁令。宣布此舉,進一步擴大了北京方面4月份宣布的全面管控措施。它們一度曾導致全球稀土磁鐵短缺,後來與歐美達成的一系列協議緩解了供應緊張局面。這些稀土出口管控措施是北京在與華盛頓貿易談判中的重要籌碼,此次管控措施的進一步收緊正值特朗普總統與主席在韓國舉行會晤的幾周前。

新加坡市場調研機構Edge Research的創始人蒂姆·張(Tim Zhang)分析稱,「從地緣戰略角度來看,這有助於北京在本月晚些時候舉行的特習韓國峰會之前提升影響力」。隨著北京方面發放更多出口許可證,過去幾個月中國稀土出貨量穩步增長,儘管一些用戶仍然抱怨難以獲得許可證。

中國生產了全球90%以上的稀土加工產品和稀土磁體。這17種稀土元素是從電動汽車到飛機發動機和軍用雷達等各種產品的關鍵材料。中國商務部在公告中表示,中方還將擴大對使用中國稀土設備或材料的外國公司的出口管制,效仿美國限制相關產品出口的規定。

中國商務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稀土磁體製造技術的出口限制也將擴大到更多類型的磁體,中方還將限制一些含有受限磁體的零部件和組件。中國是世界稀土技術領域的領先者,稀土回收設備現在將需要獲得出口許可證,將其添加到長長的受限加工技術清單中。新的域外規則將於12月1日生效,其餘規則將立即生效。

10月9日,經中國國務院批准,中國商務部發布了2025年第61號公告,對含有中國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以及2025年第62號公告,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

就第61號公告,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稱,「一段時間以來,部分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中國的稀土管制物項直接或者加工后再轉移、提供給有關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用於軍事等敏感領域,對中國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潛在威脅,對國際和平穩定造成不利影響,也有損防擴散國際努力。為此,中國政府依法對含有中國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關物項實施管制,目的是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

該發言人續稱,「中方願通過多雙邊出口管制對話機制,與各方加強溝通合作,促進合規貿易,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需要說明的是,此次納入管制的物項範圍有限,同時將採取多種許可便利措施。對於符合相關規定的,中國政府將予以許可;對於最終用途為緊急醫療、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救助等人道主義救援的出口,將豁免申請許可。此外,考慮到各利益相關方履行既有商業合同及滿足合規要求等實際需要,本政策設置了合理的過渡期」。

第61號公告內容包括:「一、境外組織和個人(以下稱『境外特定出口經營者』)在向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出口以下物項前,必須獲得中國商務部頒發的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件:(一)含有、集成或者混有原產於中國的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項在境外製造的本公告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項,且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項占境外製造的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項的價值比例達到0.1%及以上的;(二)使用原產於中國的稀土開採、冶鍊分離、金屬冶鍊、磁材製造、稀土二次利用相關技術在境外生產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項;(三)原產於中國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項」。

第61號公告亦指:「二、對向境外軍事用戶的出口申請,以及向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和關注名單所列的進口商和最終用戶(包括其控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機構)的出口申請,原則上不予許可。三、用於或者可能用於以下最終用途的出口申請,原則上不予許可:(一)設計、開發、生產、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二)恐怖主義目的;(三)軍事用途或者提升軍事潛力」。

第61號公告還表示,「四、最終用途為研發、生產14納米及以下邏輯晶元或者256層及以上存儲晶元,以及製造上述製程半導體的生產設備、測試設備和材料,或者研發具有潛在軍事用途的人工智慧的出口申請,逐案審批。五、最終用途為緊急醫療、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救助等人道主義救援的出口申請,境外出口經營者無需申請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件,但應當在不晚于出口后10個工作日通過電子郵件報告中國商務部,並承諾相關物項不會用於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用途」。

第61號公告「一(一)」和「一(二)」部分自2025年12月1日起實施。該公告「一(三)」部分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就第62號公告,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稱,「今年以來,國家出口管制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組織開展打擊戰略礦產走私出口專項行動,取得積極成效。同時,有關部門也發現部分境外組織和個人從中國非法獲取稀土技術,生產稀土相關物項並提供給軍事等敏感領域用戶或者用於軍事等敏感領域用途,對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潛在威脅,對國際和平穩定造成不利影響」。

該發言人補充道,「為防範相關風險,中國政府經審慎評估后,決定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同時對中國組織和個人從事相關活動作出明確規定,以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同時也保障全球稀土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第62號公告內容包括,「一、以下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一)稀土開採、冶鍊分離、金屬冶鍊、磁材製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相關技術及其載體;(二)稀土開採、冶鍊分離、金屬冶鍊、磁材製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相關生產線裝配、調試、維護、維修、升級等技術」。

第62號公告亦指,「出口非管制的貨物、技術或者服務,出口經營者明知其用於或者實質性有助於境外稀土開採、冶鍊分離、金屬冶鍊、磁材製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活動的,按照《中華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在出口前向商務部申請兩用物項出口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提供」。

第62號公告表示:「二、本公告所稱出口經營者,包括中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以及在中國境內的所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出口,指將本公告所列管制物項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境外轉移,或者在境內或者境外提供給外國組織或者個人,包括貿易性出口以及通過知識產權許可、投資、交流、贈送、展覽、展示、檢測、測試、援助、傳授、聯合研發、受雇或雇傭、諮詢等任何方式進行的轉移或者提供」。

第62號公告提到,「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違反本公告的行為提供中介、撮合、代理、貨運、寄遞、報關、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務。可能涉及本公告管制物項出口的,服務提供人應當主動詢問服務對象有關出口活動是否受到本公告管轄,是否正在申請出口許可或者獲得許可證件;已經獲得兩用物項出口許可的出口經營者,應當主動向有關服務提供人出示許可證件」。

第62號公告指出,「七、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未經許可不得為境外稀土開採、冶鍊分離、金屬冶鍊、磁材製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活動提供任何實質性幫助和支持,違反本公告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第62號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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