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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天主教及基督教教職人員出境受限

2026年01月30日 19:00 PDF版 分享轉發

中國多地近期反映,其出境活動受到更嚴格限制。系統已通過內部文件,對教職人員或出境證照實行統一收存和審批管理,相關做法正在地方層面執行。

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於2025年12月16日,在「一會一團」十屆七次常委會上通過《關於規範管理天主教教職人員出國(境)證照收存的規定(試行)》。文件明確,天主教教職人員包括主教、司鐸、執事和修女,其持有的護照、往來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以及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均需由相應管理機構統一收存,並實行分級管理。

根據規定,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和中國天主教主教團負責駐會領導班子成員及中國天主教神哲學院領導人員的證照管理,地方天主教「兩會」負責本地神哲學院領導班子成員,其餘教職人員的證照由各地教區統一管理。文件將相關管理原則概括為「統一規範、分級保管、層層負責」。

華北保定一位郭姓天主教司鐸本周三(1月28日)對記者說,過去教區也會了解教職人員出國情況,但護照一般由個人保管,如今改為統一收存,個人出境需要經過更完整的審批程序。他說:「以後不管是參加國際宗議、去修院進修,還是探望海外親屬,都要提前申報,等批下來才能走。」

文件同時對教職人員出國或出境的審批流程作出安排。按照規定,教職人員出國(境)需通過證照保管單位提交申請,並附相關事由說明,經主管部門批准后,方可辦理證照及簽證、簽注手續;因私出國(境)的,需提前30天提交書面申請,在獲得批准並填寫承諾書後,方可領取證照。

出境限制影響教會交流

上海一位趙姓天主教神職人員對記者說,這類管理方式對對外交往帶來影響。他說:「有些培訓和避靜活動是在境外進行的,如果審批無法通過,就無法出國參加交流。」他還提到,近期外國教友來華參加活動也需事先向上級報備。

文件還列出相應懲戒條款。未按規定上交證照、擅自更改行程或停留期限的,可被勸誡,或暫停本人及其所在單位的證照辦理;拒不上交證照或「弄虛作假騙取證照」的,將依據國家宗教事務部門有關規定和教內規定處理。

不僅是天主教教職人員出境受到限制。江蘇淮安一位基督徒金先生告訴記者,他的護照和港澳通行證到期后未獲重新辦理。他說:「他們不給我護照,去香港的通行證也不給。我和公安溝通過很多次,但都沒有結果。」

河南安陽一家庭教會牧師曹先生接受記者採訪說,他在網上看到天主教方面發布的相關通知,提到教職人員出國需提前30天申請,回國后7天內上交護照。他認為,這類規定並非天主教的個別做法,而是一種更普遍的管理安排。

他說:「這類要求並不是新出現的,而是長期存在的出入境管理要求,只是現在通過文件的形式被明確寫出來。」

出境管理覆蓋三自教會

曹牧師表示,天主教神父、牧師等教職人員本來就被納入體制內管理,並非現在才被當作「公職人員」。他說,這些人員長期被視為具有編製,屬於事業單位體系,和教師、醫生等群體一樣,適用於相關管理規定,並非針對個別人。

針對文件中「試行」「經會議審議通過」等表述,曹牧師認為,這類規定並非教會方面獨立作出的決定,而更像是以內部決議形式呈現的管理要求。

他還表示,三自教會的情況也是如此,相關出入境管理要求並非只針對天主教,也覆蓋到基督教三自體系,涉及因私出國和出入境審批等問題。

學者劉時侖對記者表示,這項規定是近年來宗教系統管理方式調整的一部分。他說,教職人員逐步被納入類似其他社會系統的管理框架,其出境活動被視為需要審批和備案的事項。

近年來,中國官方已在多個社會領域建立出境管理機制。海外宗教人士進入中國從事宗教活動,需獲得相關宗教機構批准,否則將被認定為從事非法宗教活動。

責編:李諾

來源:RFA,文章謹供參考,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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