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19名新疆出生公民被判刑

哈薩克法院近期審理一起涉及19名來自中國新疆的哈薩克族人士案件。當局以「煽動民族仇恨罪」起訴相關人員,11名被告判刑5年,另8人被判監外執行4年8個月刑期。
庭審於4月9日上午10點30分開始,11點07分結束,案件在哈薩克阿拉木圖州塔爾迪庫爾干市舉行。檢方認為,這19人通過公開行動煽動針對中國人的民族仇恨,因此適用刑法第174條。哈薩克人權組織阿塔珠爾特志願者組織創辦人賽爾克堅對記者說,該條款在國內外長期存在爭議,多個人權組織及聯合國機制曾對其適用範圍提出批評。
根據哈薩克當局指控,涉案人員曾在公開場合焚燒中國五星紅旗及領導人畫像,並發表針對中國新疆政策的批評性言論。檢方認定這是針對「中國人」的仇恨煽動。法官於4月中旬作出宣判。
律師稱行為屬和平表達
阿塔珠爾特志願者組織負責人別克扎提被判刑5年,其辯護律師、同時也是其妹妹的納孜古麗對記者說:「就是因為焚燒畫像和旗幟,被定為煽動民眾仇恨。我們認為這些行為是和平表達,沒有暴力,也沒有傷害任何人。」
她說:「11月13日,他們燒了習近平的像和中國國旗被抓。這19個人被判刑,11個人被判了5年,另外8個人是監外執行,可以回家,但是自由被限制。這幾天我們會提起上訴。」
2025年11月13日,19名來自新疆的哈薩克人在阿拉木圖州都拉塔口岸附近集會期間,焚燒五星紅旗和中國領導人肖像,當天被警方逮捕。據家屬稱,被捕者中有多名曾被關押在新疆伊犁的「再教育營」。
一位旁聽的哈薩克居民努爾別克對記者說,辯護律師指出,被告的訴求包括關注新疆哈薩克人與維吾爾人的處境,以及要求政府重新評估與中國之間的免簽安排,屬於公共議題討論,不應構成煽動民族仇恨罪。
被判刑人員吾拉力汗·阿別尼的妻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其家庭在案件前後持續承受壓力。她說,其丈夫曾於2017年在中國被關押,身體狀況惡化,器官及血液受到影響,長期需要檢查。返回哈薩克后,曾公開說明在新疆再教育營遭遇酷刑的經歷。
她對記者說:「他的身體被傷得很嚴重,血液也出了問題。回國以後也沒有機會講清楚在中國發生的事情,現在又被判刑。」
她還提到,其兒子已被大學錄取,但在第二學期前被校方拒絕繼續就讀:「我孩子已經被錄取了,第二學期卻不讓讀,也沒有合理解釋。我們申請出國簽證,也一直被拒。」
家屬稱曾被要求配合拍攝視頻
另一名被判刑人員葉爾肯別克的妻子古麗吧給·烏拉孜別克對記者說,其丈夫因參与抗議被判刑5年,目前正在監獄服刑:「我的丈夫葉爾肯別克被判了5年,是因為參加了2025年11月13日的抗議活動,現在監獄里,我們已經提出上訴,但具體時間仍在整理中。」
古麗吧給還說:「我們有兩個兒子。小兒子馬格詹去年4月25日被塞梅醫學院錄取,學習醫學專業。因為他父親的案件,孩子只讀了一個學期,就被學校開除了,沒有讓繼續讀下去。」
她說:「我們的審判非常不公正,我們的人權被嚴重侵犯。我們向所有人權組織求助,希望案件能夠重新審理。」
古麗吧給還表示,在法院宣判后,哈國有關部門人員曾聯繫其丈夫的朋友,要求他們拍攝一段簡短視頻。她說:「他們(政府)讓朋友錄一段一兩分鐘甚至幾秒的視頻,說是要說明我丈夫是被別人煽動、被引導參与的,才被判了5年。」
她說,對方帶有明顯壓力要求配合,但這些朋友最終未同意拍攝,也拒絕按要求作出相關表述。
學者稱案件或影響人權與外交
哈國學者艾爾肯對記者說,該案判決結果可能影響哈薩克在人權與外交之間的取向。人權組織等機構亦呼籲哈薩克履行國際人權義務。
有觀察人士對記者說,這起19人被集體起訴案件已超出一般司法案件範疇,可能引發對哈薩克人權狀況及其國際關係的進一步討論。
責編:李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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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RFA,文章謹供參考,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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