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四燭光集會組織者案即將宣判 人權團體憂香港自由進一步倒退

作者:安娜
來源:RFI法廣,文章謹供參考,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香港一家法院將於周五(8月21日)對兩名民主派活動人士作出裁決。兩人曾組織悼念天安門事件的燭光集會。人權團體指責,這起案件再次顯示香港的自由正在受到侵蝕。
香港和澳門長期以來一直是中國境內僅有的可以公開紀念「六四事件」的地方。然而,自2019年香港爆發大規模民主示威——部分示威曾演變為暴力衝突——后,北京於2020年實施《香港國安法》,此類紀念活動如今實際上已遭禁止。
69歲的李卓人和41歲的鄒幸彤曾是「香港支聯會」領導人。該組織現已解散,過去每年都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辦六四燭光悼念集會。
兩人於2021年遭到起訴,此後一直被關押。他們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
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定於周五上午10時開庭宣判,預計庭審持續一小時。案件於今年1月開審,審訊共進行了24天。
另一名被告、74歲的民主派活動人士何俊仁同樣受到起訴,但他已經認罪,因而可能獲得減刑。控方指,被告「以人權為名危害國家安全」,並強調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並非絕對權利」。
擁有律師資格、在庭審中自行辯護的鄒幸彤向法庭表示:「法律遲早必須面對獨裁與法治之間的根本矛盾。」
國際特赦組織譴責這場審訊,認為案件建立在對「顛覆」一詞「含糊、極其寬泛且武斷的定義」之上。
法新社援引法學家戴大為(Michael Davis)指出:「六四紀念活動已經成為一種集體行動,象徵著香港豐富的民間示威傳統。」他說:「正如黎智英案向媒體發出了嚴厲打壓的信號一樣,這起案件也將向那些希望通過民間示威行使言論自由的人發出類似信號。」
民主派報紙《蘋果日報》創辦人、商人黎智英今年2月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名被判處20年監禁。這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判處的最重刑罰。
英國牛津布魯克斯大學法律系講師趙紫晴(Urania Chiu)預計,周五的裁決「將成為一項重要指標,顯示法院能夠並願意在多大程度上,以符合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方式,解釋措辭寬泛的國家安全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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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初,香港當局已以涉及國家安全的不同理由拘捕415人,其中185人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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