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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在日華人蒙冤被捕 日本警方認錯道歉

2016年11月26日 19:21 PDF版 分享轉發

兩名中國男子此前含冤被警方、檢方拘留約3個月,但日方隨後又宣布兩人不是嫌犯並撤訴。日本警方周五向兩人正式道歉,但兩人表示,蒙冤被捕的傷痛仍無法愈合。

蒙冤被拘約3個月的這兩位,周五在東京八王子警察署,接受了日本警方的道歉,警方承認搜查不全面,但否認警方曾引導證人提供虛假口供。

道歉過程持續了約一個半小時,但並沒有向媒體公開。這位表示,接受道歉之後,他心情很複雜,有些警方的說法他仍無法認同;他還要求警方書面道歉,但遭到拒絕。

在日華人王先生:“比如說原諒他們了,也不能這麼說。他們給的回答我認為都是一些借口。”

律師表示,在此次事件中,警方並沒有徹查行車記錄儀等客觀證據,僅憑目擊證據就逮捕兩人,難逃責任,警方必須反省並採取措施,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日本律師牛田喬允:“因為警方的小失誤而使當事人承受重大損失。在這次事件中,警方沒有認真收集客觀證據,希望今後注意。”

日本法律規定,蒙冤被拘捕的人獲釋后,可酌情進行每天1000日元至12500日元的賠償。但王先生被拘捕期間,他所經營的公司大客戶減半,經濟損失慘重;李先生也因為被捕,公司陷入赤字,無法向員工發放工資。

王先生和李先生被指涉嫌於2014年在東京街頭打人,今年3月相繼被拘捕。但檢方今年7月宣布,調查后發現,兩人並不是兇手,將他們釋放,當時兩人已分別被含冤拘留了113天和98天。

來源:鳳凰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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