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楚將軍回憶錄(4)
來源: 龔楚將軍回憶錄 作者: 龔楚
第二章 參加農民運動
我自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后,正值香港工人在中共黨員蘇兆征、鄧中夏領導之下,繼上海「五卅」運動,於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九口開始大罷工;緊接著六月廿三日,廣州工、農、商、學、兵十萬群眾舉行反日反英的示威遊行,又發生「沙基慘案」,致造成了嚴重的省港大罷工風潮,這一次巨大的大罷工風潮,充份表現出工人階級的力量。儘管如此,因為中國停留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落後農業社會階段,全國工人的總數,根據中共當年的調查估計,僅約為二百萬人,以中國四億人口計,它的比例,工人僅佔全國人口的二百份之一;再從質量上言,中國工人絕大多數都是剛從農村跑到城市去做工,從農民轉為工人,所以比真正的工人無產階級實在少之又少。以這樣少數的工人階級能夠肩負起中國革命的重任嗎?
當我接受了參加農民運動工作的時候,我就考慮到農民問題。
中共的農運,開始於一九二一年,廣東彭湃所組織的海陸豐兩縣農民協會,有十萬會員之多,在當地進行了對地主階級的經濟鬥爭,甚得農民所擁護,後來雖曾被陳烱明所摧殘,但陳軍失敗后,農民協會又恢復活動。
一九二四年,毛澤東在汪精衛、廖仲凱的協助下在廣州開辦了一間「農民運動講習所」(以下簡稱農訓所),由他自己負責,學生人數不到百人,以廣東籍之知識青年為最多,如當時在北江做農運工作的侯鳳墀、陳果強、李樂大、蔡正文,及福建的張鼎丞……等,都是當時廣東農訓所的學生,我既不是農訓所的學生,對於農民工作是否勝任?但我又想到:彭湃可以做,難道我不可以做嗎?我乃搜集有關農民問題的文件,加以研究,根據中共一九二五年一月召開的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所討論的中心問題是:「黨如何展開全國性的民眾運動」,指出了工人階級參加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目的:「在於爭取這個革命的徹底勝利后,把它引向無產階級革命,同時指出了農民是工人階級的主要同盟軍,必須儘可能的組織農民,進行政治及經濟的鬥爭,因而必須普遍的組織農民協會及農民自衛軍,以反對地主政權和地主武裝」。這個農民問題,過去末為中共所重視,直至此次全國代表大會才加以特別注意,但他們仍認為農民只是無產階級的主要同盟軍。我當時覺得:在中國現階段革命鬥爭中,他們對農民力量的認識,仍然是不夠的。我認為:農民在數量上佔全中國人口的百份之八十以上,甚至現時各階層各業的人中包括工人在內,也多是農民出身,因此,中國革命必須得到廣大農民的擁護和參加,才有成功的希望,這是無可否認的鐵一般的事實。無論你是國民黨或是共產黨,不管你是民族革命、民主革命、民權革命或是無產階級革命,都不能脫離這一巨大無比的農民力量。
那麼,要爭取中國廣大農民來參加現階段這一「資產階級性的民權革命」是當前最主要的工作,農民將是中國革命的主力。因此我覺得我的任務極有意義,而且很重要。我對農民問題得到了這個結論,就懷著興奮而又喜悅的心情,於六月廿一日乘搭粵漢鐵路的火車赴韶關。是日下午五時到達韶關后即前往省農會北江辦事處接洽。是晚與辦事處負責人侯鳳塀、盧克平及曲江農會負責人陳果強(上述數人都是農民部特派員)開了一次會議,決定我先到樂昌協助陳德釗開展樂昌縣農民協會的組織工作,並負責指導仁化縣農民運動。
翌日晨早起程去樂昌,于晚上六時才到達了我的故鄉——樂昌縣城,便立即到民團局與陳德釗同志晤面。我們隔別了將近四個多月,又在故鄉重敘,而且共同工作,自然是喜不自勝。
當晚我洗過澡后,即與陳德釗同志同到一間小酒家吃晚飯,正是:杯酒言歡,暢敘舊情,並聽他敘述過去的工作情況,直到深夜,才盡歡而散。次日一早,我就獨雇小舟,回家省親,稍事勾留,即回縣城。是夜我和陳德釗同志應樂昌民團局長李傅楷之邀宴。席上他對我回樂昌工作,表示極為歡迎,允以全力支持,並要求我利用時間為他整訓現有之民團,以為將來革命之用,他這種無私精神和誠懇的態度令我感佩。
李局長雖是前清拔貢,但思想開明,當中山先生組織中華革命黨時,他就是黨員之一,被派來樂昌發展組織,又曾任樂昌民選縣長,卸任后,便留在家鄉,因他是本縣大紳,具有實力,外來官吏皆必須利用他的實力來維持地方治安,故任本縣民團局長有年。後來樂昌農民協會的發展,賴他的助力不少。
北江地區橫亘著五嶺山脈,位連湘、贛之邊,這一帶大部份是起伏不斷的山巒,地形險要,由贛入粵,經梅嶺關至南雄,沿湞江南下;由湘入粵,經蔚嶺關至樂昌或經坪石,沿武水南下至樂昌;湞、武兩水匯合於韶關成為北江,故韶關為北江之樞紐,從來為軍事要地,現雖有粵漢鐵路貫通南北,但仍不失其軍事要地之價值。
北江農民都具有中國農民的勞動樸實的品質,他們每天工作十二小時以上,因為土地並不肥沃,而耕作技術又十分保守,所以長年都生活在窮困的日子里,吃的是青菜飯和雜糧,穿的是破爛布衣,住的是泥土築成的古老房屋,中國傳統的「樂天知命」的思想保持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他們根本就不會自發地從事一項要求改善生活方式的行動。
北江的可耕地面積很少,而且很分散;擁有二百畝以上土地的地主為數很少,多半是十畝至五十畝的自耕農。他們的生活雖然比較普通農民好些,但由於近百年來帝國主義的侵略及中國社會的變亂相襲,農村的經濟破產,正如中山先生所說:只有「大貧和小貧」的分別而已!
少數的豪、紳是農村中的特殊階級,他們與貪官污吏相勾結,朋比為奸,把持著地方政權。國家的糧賦和捐欵,全部分派給小商人及窮人負擔,他們不願拿出分文,還要從中竊騙。屬於人民大眾的教育基金、義賬基金、積穀基金等等,他們可以隨意侵吞,巧取豪奪,縱情浪費。農民稍有異言,小則破產,大則亡身。同時,有些劣紳,常在鄉間利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挑撥離間,製造爭訟,使人傾家蕩產,而他們卻從中漁利,藉此來增加他們在農村中的權勢。至於放高利貸和借故強奪民產……亦為地方土豪常做的事。
農民耕種著地主的土地,每年要將土地收益的百份之三十至百份之五十,繳納給地主作田租。每逢節日還要送禮孝敬地主,有時還要無條件為地主義務勞動。許多刻薄的地主常利用他們剩餘的糧食和金錢,在青黃不接的夏荒時候,將糧食或相等於糧食價值的金錢,作高利貸貸放給農民。最普通的是在夏荒時借一擔(一百斤)穀子,秋收后即要還一擔半(一百五十斤),僅僅三四個月的時間,利息就等於貸金的百份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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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有田契或屋契作抵押的貸欵,年息亦達百份之三十六以上。農民終年辛勤,秋收后所得的穀物,除了繳付地租和利息外,便所剩無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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