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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聖:逼遷:另一種人權迫害

2017年06月13日 14:09 PDF版 分享轉發

709大抓捕案發生后,當局牽連家屬,連老人、婦孺都不放過,比如對王全璋父母、妻子持續進行,非但明目張胆,而且肆無忌憚,所謂「首善之區」的變成了名副其實的「首惡之區」。

實際上,逼遷由來已久。去年,我聽了外媒專訪秦永敏前妻李金芳女士的採訪錄音——我是流著淚聽完的。之前,在2013年我從網路上得知秦永敏的女兒從小上學就被監控。二十年前,李金芳被逼遷,她抱著幾個月大的女兒,在大冬天的寒風中找房子,一天之內搬3次家,且路途遙遠,最後還是靠朋友的幫助才有了住處。

聯想起我2013年被逼遷的經歷,還有今年期間北京宋庄的王藏以及葉海燕被逼遷、停水、停電,國保要挾逼迫他們搬家。

我的逼遷紀錄:一天四次

我的最高紀錄是一天被逼遷4次。2013年8月30日,我第一次在北京出獄取保。出獄后,我在房山區竇店鎮的七里店村看好一處房子,然後把行李搬過去,但房東接到一個電話后對我說「對不起,明天有個親戚要來住」,於是房子不租給我了,要我馬上走。找到第二家,房東很爽快,答應把房子租給我。我很高興,待把行李搬過去后,房東卻說這房子已經租出去了,不能租給我,怎麼溝通都無效。當時已經下午三點半了,我只好繼續在村裡找房子。

找到第三家,房東先是同意,讓我搬過來時打個電話。但我打她電話時,卻怎麼也打不通,我就決定搬過去再說。房東回來后說,我沒按照要求先打她電話,別人已經比我先一步租了此房,且付了訂金,堅決要求我搬走。我沒辦法,只好趕快又去找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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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找到第四家時,天色已經漸黑,大概六點多了。房東是個年紀約60多歲的大姐,等我把所有行李搬進房子,已經是晚上十點左右了,我累得不行,但我還是慶幸終於安頓下來了。

我在北京的10多年來,先每年至少搬3-4次家;但參与維權運動后,我至少每個月搬一次家,每年搬12次家。

應對:硬碰硬

2014年1月7日,我第二次從北京房山看守所出獄,房東催我搬家,我說「好的,給我一周時間」。我跨區從房山到昌平區去找房子。

我七里店村搬走前,曾遇到了村主任、村治保和兩位維穩人員,他們以查身份證為名,要求我搬出七里店村;不搬,他們就把我的行李扔到路上。我說:你們沒有這個權力,你敢動我的行李,我就和你拚命!你們對我耍橫就像一群地痞流氓,我練過武術,要動手你們一起來吧。你們對房山國保的話嚇得像奴才,言聽計從,我在你們村吃住消費過,是給你們村民提供經濟利益。我殺人放火了嗎?沒有。我強姦你老婆你女兒了嗎?沒有吧。偷盜了嗎?也沒有吧。你能拿出讓我搬出村的法律依據嗎?拿不出吧。他們說不過我,就給房東打電話;房東怕得很,馬上回來,要求我當天一定要搬走。

我搬出房山區,住進昌平區馬池口鎮小營村。這家房東是我來北京十多年最好的房東。我在他家度過2014年春節。他送我兩大碗自己做的牛羊肉,因為用的是柴火鐵鍋燉煮的,很香,正月初一陳兆志教授和李學惠老兄來拜年,房東又送來一碗,他們也吃到了。春節,我在房東家過年。十多年來,也只有這唯一的一次。遇到這麼好的房東,但就是這個好房東,也被迫讓我搬家,因為當時許志永、丁家喜、西單四君子案正在陸續開庭,我被昌平區維穩人員上了崗,每班3人,一天3班輪流轉,3人住在東院的一間房內。村裡逼迫房東讓我搬走,房東和我說了,我答應搬家。於是我又去找房子,之後連續4個月,我一個月搬一次家。

逼遷源頭是北京國保

在逼遷的問題上,源頭是北京國保,他們有維穩的任務,然後分派指揮轄區派出所民警執行。片警和村裡說,村裡給房東壓力,以各種借口,如:村裡不安全、村裡治安無法評優、維穩壓力大、此人是村裡的安全隱患等等。

房東一般在我住了一段時間后,就知道我是「敏感人物」,因為房東被民警叫到派出所訓話,警方給房東下命令,不允許把房子租給「敏感人員」和訪民等。房東迫於壓力,只好答應,撕毀合同,趕走租戶,有的房東甚至對租戶威脅恐嚇。作為租戶,我很理解房東,租房無非是為了掙錢,但有警方的逼迫,他們也是無奈。其實,房東也是受害者,趕走租戶,房子一時就空下來,他們也有損失。

我每次搬家,房東都說我人很好,他們是被迫的,希望我理解他們的苦衷。有的房東因為內疚,甚至減免我的水電費,有的還減免了我的網費,等等。

房東和房客都是受害者,而國保也是受害者。國保是受到上面的指令,威脅房東,逼迫維穩對象搬家,如果完不成任務,就會扣獎金、工資,影響晉陞等等。但國保心裏也很清楚,這是在作惡,是違法的。總之,逼遷是專制體制所致,國保是專制體制的暴力機器,是被利用的執行工具。

應對逼遷的策略:搬、訴、拖、好

由於警方常年的迫害、上門騷擾,如被監控、被上崗、被逼遷、被談話等等,我考慮再三,最終決定,放棄在高校教授的4門課程,搬出北京,逃出北京的地界,專心寫作。

搬到河北燕郊后,我的處境比北京好多了,國保雖然也上門,但次數少多了。

我應對逼遷的辦法就是搬家,和國保打游擊戰,打一仗,換一個地方。俗話說得好,樹挪死,人移活。換個環境,或許更有利,不同地方的人是不一樣的,不同地方執行維穩政策寬鬆的力度也是不一樣的。

應對逼遷的具體辦法是:

1、訴:即起訴房東。簽訂了租房合同,房東違反協議,租戶要求賠償。租戶可以威脅說要、起訴房東,房東明知理虧,一般會採取賠錢了事。租戶沒有起訴,房東會主動提出退回押金、補償費用等。

2、拖:打官司拖時間。因為房東的後面是警方,因此租戶即使拿著租房合同打官司也贏不了。對租戶來說,打官司只是拖延時間,雖然結果也是搬家,但總能贏得點兒找房子的時間。

3、好:處理好與房東的關係。租戶要盡量處理好與房東的關係。房東是由於租戶被國保警察逼迫而間接受害的,房東因此遭受經濟損失和警方逼迫,所以,租戶一定要站在房東的角度考慮問題,否則,只會把關係搞僵,兩敗俱傷。房東如果是正直的人,就會同情租戶,幫助租戶說話,雖然最終也頂不住警方的壓力,但也不會站在國保的一邊助紂為虐;房東能人性化處理與租戶的租賃關係,看在和房客長時間的感情上,站在正義一邊,就不會和國保合作。

2017.6.5修改

來源:《中國人權雙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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