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生取保申請被駁回 許艷申請對該案法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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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獲悉,日前,余文生律師妻子許艷女士收到徐州市公安局寄來的《不予變更強制措施通知書》,拒絕家屬提出的取保候審要求。為此,許女士於今日向徐州市監察委、徐州市人大常委會、江蘇省監察委及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郵寄了《申請對余文生案監督》的申請書。
北京知名人權律師余文生被捕已有四個月,但律師與家屬至今未知該案的辦案部門及辦案人員的具體信息。四個月間,辯護律師及家屬多次前往徐州市公安局了解情況並要求會見當事人,但當局一直推來搪去,因此外界對該案幾乎一無所知。最近一次是5月16日,辯護人常伯陽及謝陽兩位律師和許艷女士一起去到徐州市看守所要求會見余文生不果,看守所的工作電腦顯示「限制會見」。其後,兩位辯護律師又去到徐州市公安局要求會見辦案人員進行會見申請,但辦案人員並無接待,將律師與家屬指派去信訪辦,而信訪辦官員則以兩位辯護律師已被解聘為由,不認可辯護律師的身份。
今日5月23日,許艷女士用郵寄的方式向徐州市監察委、徐州市人大常委會、江蘇省監察委及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檢察院郵寄了《申請對余文生案件監督》的申請書,申請監督事項包括:
1,監督徐州市公安局對余文生案件行使公權力的情況;
2,監督徐州市檢察院對余文生案件行使公權力的情況;
3,監督余文生案件中公職人員是否實施酷刑情況;
4,監督余文生案件中公職人員是否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情況;
5,監督當事人余文生聘請律師的權利是否被剝奪,余文生獲得辯護律師幫助的法律權利如何得到保障。
據稱,前日余文生律師的妻子許艷女士致電徐州市公安局信訪部門的電話,向該部門核實5月16日信訪辦答應轉交的兩份材料,一份是「余文生家屬取保候審申請書」,另一份是家屬寫給余文生的家信,但令人驚訝的是信訪辦竟然答覆稱「信訪辦5月16日沒有收過上述東西」。其後,許女士又致電徐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門、徐州市公安局總機及徐州市公安局國保的電話,上述工作人員表示不知道余文生案的情況,均以「應找到具體辦案部門與辦案人員問詢」的理由推脫。
許艷表示,截止目前,家屬並不知道余文生案辦案人員的具體信息和聯繫方式,加上徐州市公安局不承認家屬為余文生聘請的辯護律師,因此目前無法獲知余文生有沒有辯護律師,更加不清楚案件的具體情況。為此,許女士表明態度稱,假如余文生有律師(當局指定),那麼家屬是不認可官派律師的;假如沒有辯護律師,那麼就是剝奪了余文生聘請律師的權利,當事人理應在被捕后一直享有根據自身意願聘請辯護律師的權利。
關於向多部門郵寄監督申請書,許女士直言,余文生案完全是赤裸裸的打擊報復政治迫害案件,希望有關部門能夠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對余文生案件進行監督,避免不公正或冤假錯案的發生,同時亦希望那些濫用職權者可以回歸人性與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