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琦母親蒲文清致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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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上午十時許,天網創始人黃琦先生母親蒲文青女士原工作單位政工科長劉李等三人抵達蒲文青女士住處。聲稱上級領導要求其到蒲女士家中查看情況。目的不明。
以下視頻應為8月初拍攝:

我是黃琦的母親,我叫蒲文清,今年85歲、汊族、身份證號碼511002193312310321,電話:18011450220。
現就此案幾個問題給你院寫信:
一、你院對此案久拖不判,實屬超期羈押,已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綿陽市檢察院已於2018年1月15日向你院起訴,至今已有6個多月22日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2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規定,你院已超期了。(說明:黃琦案不屬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也無《刑事訴訟法》第156條規定的情形)。
二、你院說黃琦「泄露」了國家秘密,但綿街道辦主任黃兵卻是「泄露」的源頭呀!怎麼黃兵無罪,黃琦卻有罪呢?
你院說黃琦「泄露」的國家絕密級文件是《中共綿陽市遊仙區委政法委員會關於陳天茂信訪訴求辦理情況及相關問題的報告》(以下簡稱「該《報告》」),該《報告》是綿陽市遊仙區街道辦事處處主任黃兵拿出來給陳天茂看的,並要訪民陳天茂拍照的。如果「泄露」,那麼黃兵主任是「泄露」的源頭呀!現在黃兵不但沒涉及此案,而且還在照樣在做官,作何解釋?該《報告》有六個疑點:1、沒有單位和名稱;2、沒有蓋公章;3、看沒有簽字和簽名;4、在整過《報告》中找不到秘和密二字;5、標題不是紅頭文件;6、沒有文標和文號。
訪民陳天茂信訪訴求能算得上是國家絕密級的「絕密」文件嗎?這顯然是設陷阱來陷害黃琦的一場陰謀。
三、黃患絕症目前病情加急需出來治病
黃琦罹患激進型新月體型腎小球腎炎,腎功能衰竭CRD3期,高尿酸血症(絕症),腦水腫,3腦室4腦室擴大,導水管變窄(絕症),風濕性心肌炎,冠心病伴心律失常,肺氣腫等嚴重疾病。
黃琦目前全身浮腫,病情加重,肌酐升高,腎功能衰竭,體重下降二十多斤,這樣下去我兒子黃琦會病死獄中。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5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之規定,你院應對黃琦變更強制措施——解除羈押,採取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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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琦母親:蒲文清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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